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使用权定义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农村土地使用权定义是什么
  
  农业发展是我国的重要一部分,农业发展的同时,肯定离不开对土地的使用。在我国,把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对于在农村的人来说,一般使用的都是集体土地,但是也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这样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农村土地使用权定义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定义是什么?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效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外商来华投资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拥有土地所有权。
  
  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有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商投资企业以这种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应先向所在地的市、县国土部门提出用地申请,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经审查批准后,由市、县国土部门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并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须按规定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并且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应按广东省颁布的《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规定,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目前国家对行政划拨范围有所限制,即按国家产业政策应予鼓励、支持的项目用地可采用行政划拨,其他用地原则上以出让方式提供。
  
  (二)中方合作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为扩大吸引利用外资,国家鼓励沿海地区国营企业和集团企业以现有场地、厂房等作价入股或作为合作条件与外商组成合营企业。这种合营必须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所有土地如属行政划拨用地,合营企业中方须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三)国家出让、转让或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规定,广东省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并在使用年限内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广东省政府的国土厅、市、县(区)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
  
  依法使用土地管理权,保护使用者的合法利益,避免使用者的不必要的损失。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程序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可事先向市、县国土部门申请预约,预约期内可优先获得指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申请预约用地,须持有外经计划部门申请投资建设立项的文件资料,与国土部门签订预约用地协议,交付预约金。
  
  2、企业正式申请用地并与市、县国土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出让可采用招标、协议、拍卖的方式。协议、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国土部门缴付地价款;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向国土部门缴付地价款10%的定金,余额应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全部付清。
  
  4、土地使用者在付清全部地价款后30日内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5、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的,必须事先向原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国土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土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重新签订出让合同,调整地价,并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须具备的条件是:第一已支付全部地价款;第二持有土地使用证,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还应有房屋所有权证,第三已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完成了开发建设。其具体程序是:
  
  1、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应签订转让合同,并持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转让合同,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国土部门申请转让登记手续。如土地上已建有房屋的,转让双方应先向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并在办理转让手续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资料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国土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
  
  2、国土部门接到登记申请后,应及时予以审查。对符合转让条件和登记要求的,给予办理转让登记和换发土地使用证。
  
  3、土地使用权出租。 土地使用权出租,租赁双方必须持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租赁合同向所在地市、县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手续。如土地上已建有房屋的,租赁双方应先到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租赁手续后,15日内到所在地的市、县国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关系终止,租赁双方应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必须持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载有抵押条款的经济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书向所在地的国土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等。抵押权人有权向国土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其他原因终止时,抵押双方应在抵押权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或转移登记。
  
  农村土地使用权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归所有农民所有。所以说,在我国,农村户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上和城镇户口是不一样的。并且,农村土地在税收和其他方面都是受国家政策保护的。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和剥夺农村的集体土地。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如何计算?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的计算是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主合同期限、土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应兼顾房地一致的原则、土地抵押期限可确定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及履行期届满后两年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的计算...


·房产纠纷能否异地上诉?
      我国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有详细的管辖制度,房产作为不动产的一种,适用于专属管辖的规定。房产纠纷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对法院判决不服时应向哪个法院上诉,发生房产纠纷能否异地上诉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房产纠纷诉讼的相关问题。 一、房产纠纷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属...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太原市也是如此。很多太原市郊的农田被政府征用,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会对失去土地的农民发放一笔补偿,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也经常发生,其实补偿款的发放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件...


·土地使用证70年是什么意思,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70年是什么意思,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在购买房屋后,并不意味着我们即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必须在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后到相关国家机关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合法的使用该房屋。对于其他类型的土地也是需要先办理土地使用证才能正常使用的。你是否知道土地使用证70年是什...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现在新买的房子一般都是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像以前的老房子一般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不过很多老房子后续也补办了土地使用证,但也不是所有都能补办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那些问题呢?。下面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院子办证以及拆迁补偿的相...


·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农民而言,宅基地和耕地是非常重要的物质资料,有了宅基地才能修建房屋。按照泰州市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为结婚需要盖新房的话,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一份宅基地,并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那么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泰州农...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0624元/亩;旱地/园地:15312元/亩;林地:7656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3828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部平川区   补偿...


·集体土地使用证到哪可以贷款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到哪可以贷款吗?在个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资金的问题。大部分的人解决这样的问题就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自身的资金问题。银行为了保障自己的贷款合法按时归还,要求贷款人在贷款的时候提供相应的贷款条件,或者相应的抵押条件,只有这样银行才能答应贷款请求。那么,集体...


·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现实中很多人办理协议离婚都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的,也就让其他人认为夫妻离婚只能是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对于那些在外地打工的人来讲就很不方便,那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投身于自主创业的大部队中。创办新的公司,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必然就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备案这一流程。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详细的公司注册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希望能够为更多准备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郢城镇高路村、海湖村、澎湖村、郢北村、黄山村、岳山村、郢城村、太晖村、新生村、五合村、荆安村,城南街道办事处荆西居委会(含荆州区四新渔场、园艺场、长江大学西校区)。 补偿标准:耕地:40000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