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经营会构成犯罪吗,它是如何进行处罚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市场主体是不可以非法经营的,如果非法经营,会受到处罚的,但是这个规定很多人都不清楚,曾经还有人问我们,非法经营会不会构成犯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详细讲解,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非法经营会构成犯罪吗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客体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因此,如果非法经营是会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二、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因此,如果非法经营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不仅会被罚金,还会被判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的刑罚则会更高。要是你不幸正处于相关纠纷中,建议你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律师来帮助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抵刑期
      指定监视居住是否抵刑期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


·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一)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二)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


·死刑案件被判死刑缓刑二年的情况有哪些
      刑事处罚中最严重的就是死刑了,而死缓并不是死刑中的一种,这仅仅是属于刑罚的一种特殊制度。但实践中,我国一贯是坚持少杀慎杀原则,因此法律中规定要是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都判处死缓。那通常死刑案件被判死刑缓刑二年的情况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执行死刑 死刑采用...


·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
      有些罪犯符合条件,因此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同时判处罪犯缓刑,也就是说此时罪犯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不少人在这方面就有疑问了,这样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呢?毕竟此时没有实际服刑,很多人就觉得不能视为判刑。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 ...


·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怎么处理?
      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大多数都涉及了巨额的财产或者其他资产,对于这些财产,在抓获罪犯之后一般都会立马依法查封,以免被漏网之鱼的其他犯罪同伙转移走。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这些财产都是怎么处理的呢?一、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的处理办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及...


·销售假药刑事责任有哪些
       一、销售假药刑事责任有哪些 刑事责任: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


·刑法修正案九诈骗罪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型诈骗活动不断涌现,诈骗犯罪活动触犯到刑法,我国刑法对此有严格立案标准和处罚规定。随着时间的变化,刑法也在不断修正,进行完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诈骗罪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总结了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知识,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聚众斗殴罪六个月判缓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那些构成了聚众斗殴犯罪的人来讲,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可以争取一下缓刑的,当然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之后,才有可能同时适用缓刑。那么聚众斗殴罪六个月判缓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如符合刑法修正案八的缓刑的条件,可申请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有关缓刑的条款如下...


·犯罪嫌疑人该怎么请辩护律师
      说到请辩护律师,可能您都知道,一般在刑事案件中才会涉及到。而要是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里面,即使委托了律师,那也属于代理人。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应该怎么请辩护律师呢?以下是具体解答。 一、犯罪嫌疑人该怎么请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


·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侵犯的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要求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后,才能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那么实践中对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