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办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办理?按照不同的分类,在结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是各种类型的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规定的,在温州也不例外。在土地年限届满之时,可以按照流程提出续期的申请,具体来说,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办理?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为了平衡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者利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
  二、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三、那些土地的使用权会被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我国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大致有两种方法,一是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使用该块土地;另一种是由国家依法收回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在收回时对于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也一并无偿归国家所有。温州的土地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按照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的规定,提出续期申请,经过审核后,需要再次缴纳出让金,可以获得继续使用该土地的权利。对于那些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当地政府规划不得续期的土地,国家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有期限的,不是永久的,那土地使用权到期限后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土地有很多用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用途不同其使用期限也是不同的。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


·我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信息公开,就是关于政府,一些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等,在处理事务,执法办事的过程中,要求透明化,就比如我们的法院,无论当事人还是其他和案件没有关系的人,都是可以旁听的,但是也有存在例外的。那么我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在怎么样的? 一、我县征地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


·梨树县关于集双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梨树县关于集双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吉林省集双高速公路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之中,其东丰至双辽段将经过梨树县,为周边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将涉及到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征地问题,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当地群众也十分关注,那么,梨树县关于集...


·土地入股合作方式有哪些
      土地入股合作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入股的概念。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


·现在中国经济生活飞速生长,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民
      现在中国经济生活飞速生长,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民开始投资房地产。但是很多人对于房地产很多地方都不是很了解。房地产是需要进行他项权利登记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什么是房地产他项权证,以及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房地产他项权证: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


·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吗? 一、土地承包权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一般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吗? 1、1995年实行的《担保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我们都知道,一般在我们买了新房子之后,需要办理一个房产证,但是很多人却忽视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重要性。其实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两证是缺一不可的,那么,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


·实际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
      在异地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夫妻中一方已经不在原来的住所地了,此时原告依法起诉离婚,就需要到对方现在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但其实不同时异地起诉离婚还是同城起诉离婚,就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来看法律中规定的都是一样的。那到底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异地起诉离婚要...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公司的股东肯定在公司的管理层当中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位,有些时候,公司的一些重大决议虽然说都需要经过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的职责是受到公司法的约束的。股东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是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形式也比较多,对公司的恶...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
      农村地区一般土地的存在形式是以集体土地或者是宅基地的形式存在,宅基地的形式和平常我们所遇到的土地使用权不管是在管理形式上,还是在土地使用限制上都是不相同的,所以我们使用宅基地土地的话,一定要对宅基地周围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解,那对于我们来说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单位呢? ...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安置程序 1、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