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人都知道可以生二胎了,也就是不再像以前那样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但是很多人对于社会抚养费存在一个误区,他们认为社会抚养费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事实上还是需要进行征收的,比如说有的人超生第三胎。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立案:
  
  计生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信访举报、工作排查等渠道发现不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生育行为,经审查后应予立案调查。
  
  二、调查:
  
  征收单位对违法生育行为要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被调查对象出示河南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阻挠。询问应当制作笔录,并由被调查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当事人不符合规定生育的调查取证可从以下途径搜集证据材料:
  
  (1)小孩的户籍申报证明;
  
  (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医疗机构出生婴儿报告单等证明材料;
  
  (3)小孩的预防免疫或疾病的登记证明;
  
  (4)孕妇的近期生育史的检查鉴定;
  
  (5)小孩与当事人的亲子鉴定;
  
  (6)小孩与当事人的合影照片;
  
  (7)服务所或医院男、女节育手术等档案材料;
  
  (8)其他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音像资料等。
  
  以上有关证据材料应在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之前搜集到位。
  
  三、告知权利:
  
  调查终结,征收单位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除外)。征收单位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征收机关应当采纳。
  
  四、作出决定:
  
  调查终结后,征收单位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属违法生育的,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依法作出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
  
  (2)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
  
  (3)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4)代收社会抚养费的金融机构名称和缴纳期限;
  
  (5)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作出决定日期和征收机关印章。
  
  五、送达决定书:
  
  征收单位作出征收决定以后,应在7日内向被征收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以下简称征收决定书)。征收决定书应加盖征收单位印章,由征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指定专人直接送达,当事人或其代收人拒绝接受征收决定时,可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可采取邮寄送达或者委托送达的方式。征收决定书应当填写送达回证。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六、执行:
  
  社会抚养费应当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缴清。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载明分期缴纳的理由、时间和金额,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的证明,报征收单位审批。征收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别困难的,由征收决定单位将其困难情况在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公示,10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由征收单位批准适当延长分期缴纳的期限。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首先就是许多人都知道肯定是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果调查的结果确实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就会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最后将决定进行送达并且执行决定。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清楚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是否可以跟精神病人结婚
      一、是否可以跟精神病人结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该规定明确了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男女双方应具备对结婚的判断能力和意思表达能力。这实际上是一种能力的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能自主地、正确地判断婚姻的法律性质和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二是能够将与对方结婚的意思正确地表...


·婚前礼金的财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礼金的财产离婚怎么分?婚前的财产,离婚后对方是不可以分割的。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


·赡养老人是否儿女平等,哪些人有赡养义务?
      俗话说“养儿防老”,在我国农村,还普通存在儿子承担老人养老的观念。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父母将财产留给儿子,分给出嫁的女儿的相对要少很多。这种情况下,子女之间经常发生因赡养老人而导致的矛盾和纠纷。那么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否儿女平等?我们通过整理的法律知识和您探讨下这方面的内容。一、赡...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采取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此时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首先对共同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然后再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那一般夫妻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


·离婚孩子抚养权官司会怎么判?
      在离婚时,除了财产是离婚双方争论的焦点之外,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争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如果协商未成,那么打官司就是其中的选择之一。法官在判决时,一般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子女的年龄等因素来进行判断,从而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那么,你知道离婚孩子抚养权官司会怎么判吗? ...


·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并不必然无效
      1、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此遗嘱效力强,有备案,是立遗嘱人首选的遗嘱形式之一; 自书遗嘱:即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自书遗嘱在生活中最为常见; 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由他人代为书写的...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
      您知道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吗?我们除了要知道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同时还要清楚在书写的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样写出来的离婚协议书才是有效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


·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那些年老,且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经济能力,故而为法维持日常生活所需的情形,子女需要支付父母相应的费用,以保证其能维持正常生活,你是否知道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有的人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准备就稍微显得充足一些。之前自己遗漏的一些证据材料,在这次也一并收集到了。那到底这个第二次诉讼离婚要怎样的证据才行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


·国家规定丧假有几天
      国家规定丧假有几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问题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法律问题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问题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