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市场经济中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选择变得越来越多样,于是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中介机构。其中有些中介机构为了谋取利益,不惜捏造事实,刻意隐瞒真实情况。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其中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人对公司的物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折抵资本经过评估所出具的报告,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同成立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为自己股款折资本的,其在公司中所持的股份数额,应由资产评估师评估;公司解散时,对其资产也应当评估。 根据国务院1991年11月16日发布的<国有资产管理方法>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1)资产拍卖、转让;
  
  (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企业清算;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1)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2)企业租凭;
  
  (3)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资产评仿师在评估后应当如实提供评估报告或者证件。
  
  所谓验资证明,是指由验资机构及其人员在公司成立时,对股东是否出资、是否足额出资以及出资是否到位等核实查验后所出具的证明。所谓验证证明,是指法定的验资机构及其人员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进行审查后提出的证明。所谓审计报告,则是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变动情况表,连续3年以来的经营状况,公司的合并、分立等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后所作出的报告。
  
  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首先、要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工作认真负责,完全因受蒙蔽无法发现或确因水平、能力的限制而没有发现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严重不负责任,既可以表现为该为而根本不为、也可以表现为马马虎虎草率应付,不认真而为。前者如资产评估时不评估,验资人员不验资,验证人员不验证、审计人员不审计等等。这种完全的不作为是以过分相信为基础的。 过分相信,应有相当的基础,如公司经营作风好、资信能力强等。如果明明知道公司经营管理混乱、资信能力很差,不讲信用而仍不作为甚或收受贿赂的,则不能以过失论,构成犯罪,对之应以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后者如走马观花,不作全面认真仔细的审查、核实就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其次,必须造成了证明文件重大失实。失实,是指证明文件有虚假内容;重大失实,则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出入,与事实不符,如全部内容失实,重要内容失实等。最后,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虽造成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后果,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严重后果,主要是指给国家、公司、股东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的;造成市场秩序甚至社会严重混乱的;等等。
  
  三、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所谓资产评估人员,是指法定资产评估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人员;所谓验资人员,是指法定验资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等承担验资职责的人员;所谓验证人员、是指法定验证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信性进行审查、核实的人员:所谓会计人员,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会计师;所谓审计人员,是指审计师事务所中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在合并、分立、清算时的审计业务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进行审计的人员;所谓法律服务人员、是指律师审务所中的律师以及其他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至于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则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四、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证明文件的重大失实,并产生严重后果,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有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因而造成证明文件的重大失实并发生了严重后果。故意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的详细说明。所以当您在与中介签订合同或办理相关手续,达成意向,却出现失实的情况时,只要抓住以上四项要件,如何判断相信您已经能够做出很好的决断了!
  
  


·犯罪嫌疑人前期的合谋属于犯罪预备吗
      犯罪嫌疑人前期的合谋属于犯罪预备吗 ?合谋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


·罚金是什么意思 刑事罚金如何执行
      罚金属于刑事处罚附加刑中的一种,同时也是财产刑中比较重要的一种。而法官在对罪犯判处了罚金之后,那跟着就是对罚金执行的问题了。不过此时您知道刑事罚金如何执行吗?在执行的过程中又涉及到哪些问题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罚金是什么意思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


·传销罪名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国法律中尚未规定有传销罪这个罪名,但若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既然传销行为会构成犯罪,那么性质上就属于刑事案件。而对于刑事犯罪,对于罪名的确认是要非常严谨的,针对于传销活动构成的犯罪,依据刑法上的规定,最高检和人民法院作出了传销罪名司法解...


·刑诉法查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查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如何判?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如何判?法律会如何判就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


·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一、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逮捕,批捕,拘留的区别如下所述: (一)概念不同 1、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批准逮...


·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一、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具体刑事犯罪纪录在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理论上是没有进入个人档案, 但在受到刑事处罚时,会有因此开除工职或开除学籍等记录进入个人档案的。并且在此后填写的个人履历表时此段经历应当如实填写。 对子女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例如报...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累犯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累犯怎么判?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累犯应当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65条关于累犯的情况,在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之上来进行从重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逃逸的,属于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如果肇事者是累犯的,会在基准刑上从重处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


·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对于卖淫的人,如果不是自己心甘情愿的进行卖淫活动,而是在他人的强迫之下进行的话,此时虽然其本身从事的就是卖淫的行业,强迫之人也是会构成强迫卖淫犯罪的。这种情况下就要做出相应的处罚,那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


·缓刑的撤销情形包括了哪些
      虽然犯罪分子最终被宣告了缓刑,可以暂时不用到监狱里面服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其实也是可能出现缓刑被撤销的情况。按照规定,一般在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后,才能撤销缓刑。那究竟缓刑的撤销情形包括了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撤销情形包括了哪些 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判活动。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