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实际购买房产时,对方给出了房屋的价格,购房者其实也是可以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实际购买房产时,对方给出了房屋的价格,购房者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还价的,而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房屋买卖的一种谈判,其中很讲究谈判技巧的,如果技巧运用得到那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就能购买到一套满意的房产。究竟购买房产时有什么谈判技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房产时有什么谈判技巧
  一般来讲,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上岗工作之前,一般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而培训的最主要内容即是如何寻找客户、如何与客户交谈、如何坚定推销一处物业的信心。与此同时,公司还会制定极富刺激性的提成奖励措施,以鼓励销售人员。总之,老板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手下的这些销售人员成为面对芸芸众生无所不能的推销物业的心理专家。面对受过如此专门训练的对手,买房人要想在交易过程中不受其摆布,就要主动出击。在交谈过程中,与对方巧作周旋,力争让自己的心态始终处于上风。比如在第一次接触某处物业时,售楼人员如果认为你有潜在的购房可能性,一般情况下,他便会主动提出让你留下联系地址。此时,如果你确有购买意向,你可以留下联络方式,但应注意:言语、表情之间一定不要让对方感觉出你对此物业已有了极大的兴趣,而只要把需要了解的信息了解到就可以了。其他的话题,除非是提及可参比的另外一些物业所具有的优势,最好还是少说为佳。因为此后,售楼员会不断向你追问是否已拿定主意。这一过程中,在不对对方承诺肯定购买他的物业的前提下,你可以耐心地接待、听取对方的介绍。但同时,你真正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在不经意谈话间,让对方主动地提出诸如让价比例、付款方式等可承诺优惠的条件。等到了决定签约的阶段,你就可以把你所了解的该物业和其他一些相关物业的详细情况,不失时机地抛给对方,让对方明白,你已经为此做了充足的准备,只有他让出多少个“点”,才有把你留住的可能。谈判桌历来是斗智斗勇之地,因此,无论你是否有辩驳的天资,在谈判过程中,你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言谈举止,有理、有力、有节地争取自己的利益,以稳重、成熟的心态,迎接对手热切而焦急的等待。如此,你一定会取得意想不到的功效。
  二、谈判时注意什么
  
  1、估算房产价值高低
  购房人在把握房源时,一定要对自己选中物业的周边物业情况有所了解,比如同档次房屋的价格、销售状况、实际使用率、出租市场潜力等方面的情况。所考察的范围,如果普通住宅可以在方圆二三公里,相对小些的区域内;如果是高档物业,则应在整个一条大街或一个物业区属相对大一些的范围内进行考察。对于外部的信息,就是要考察所打算购买房屋周围的环境。
  2、探明物业本身素质
  这个过程中必须要了解的信息包括:房屋开发手续是否健全;开发商的信誉和知名度(如果是销售代理商售房,则应对代理的资质情况进行了解);房屋建筑、装修质量;房屋建筑进度是否与先期承诺吻合;房屋实际销售率;房屋设计、规划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同时也要注意购房过程中的一些陷阱,要是不小心落入了陷阱之中,那么就是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在实际谈判的时候有两点是需要注意的,即估算房产价值高低和探明物业本身素质。
  
  
  


·担保法房产抵押反担保是什么?
      担保法房产抵押反担保是什么? 一、什么是反担保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或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二、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


·购房违约金赔偿最低标准是什么?
      购房违约金赔偿最低标准是什么购房违约金赔偿是没有最低的标准的,只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同意即可,但是是有违约金是有最高的标准的。1、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房屋租赁发票可不可以抵扣需要看租房的目的是什么。通常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并非都可以抵扣。有些是按照规定列明的不能抵扣,剩下的都是可以抵扣的。 1、租赁门面专门销售农药以及种子种苗等免税项目的不能抵扣; 2、用于职工住宿或娱乐的租赁住房不能抵扣; ...


·房子没到期房东不租了怎么办
      房子没到期房东不租了怎么办?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会低下来。而且清盘房...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吗?
      离婚之后连锁出现的问题纠纷一直是解决的难题,在关于财产分割上纠纷不断,一般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双方共有的财产,个人财产不分割还是归个人所有,而房产更多的是贷款购买的,因此在房产分割上更难解决,那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离婚房子贷款处理规定 以按揭贷款方式...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共同共有的房产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共同共有的房产?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共有的房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


·一、自住商品房的申请材料要有哪些?
      一、自住商品房的申请材料要有哪些?申请购房家庭应按照《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非...


·房屋刚建时曾被违建名义罚过款,后面拆违时就一定要被强拆吗?
      一、房屋刚建时曾被违建名义罚过款,后面拆违时就一定要被强拆吗?  一般来说,违建指的是没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等,也就是普通民众没有去相关部门办理建房手续就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可以划分为两种其情况,一是没有批准登记也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按照相关规定拆除违...


·一、二手房违约金怎么算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
      一、二手房违约金怎么算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造成实际的损失,来计算的。若违约金过高或者太低,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的。卖买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卖方违约不愿意出售房屋,那么违约金在法律是否有最高比例的规定 有规定,但是不是以比例形式规定的。违约金应该相当于实...


·出售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人在新买了房产之后,就会打算将自己之前的房屋出售,而此时出售的就属于二手房了。在价格上面自然要比新房的价格低一些。而在出售二手房的时候也是有一定流程的,那究竟出售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委托中介公司)发布房源信息 现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费用都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