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的期间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您一不小心参与到了刑事案件当中,不管是身边的朋友、亲人或者是知己,在刑事案件被提起诉讼的时候,针对刑事诉讼法期间的时间,一定要有所了解,否则不利于自己的维权。所以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刑事诉讼法的期间的时间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刑事诉讼法的期间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时间
  
  1、[12小时]《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2款:“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24小时]
  
  (1)《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2款:“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刑事诉讼法》第84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2款:“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4)《刑事诉讼法》第92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5)《刑事诉讼法》第164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48小时(2日)]《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4、[3日]
  
  (1)《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2)《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刑事诉讼法》第89条第1款:“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4)《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3款:“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5)《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6)《刑诉解释》第42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时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7)《刑诉解释》第118条第2款:“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三日内审查完毕。”
  
  (8)《刑诉解释》第119条第1款(五)、(六)、(七)项:“(五)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六)将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的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七)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9)《刑诉解释》第151条:“当庭出示的证据、宣读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等,在出示、宣读后,应即将原件移交法庭。对于确实无法当庭移交的应当要求出示、宣读证据的一方在休庭后三日内移交。”
  
  (10)《刑诉解释》第152条第1款:“对于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播放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的,如果该证人提供过不同的证言,法庭应当要求公诉人将该证人的全部证言在休庭后三日内移交。”
  
  (11)《刑诉解释》第158条:“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需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或者根据辩护人、被告人的申请向人民检察院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中收集的有关被告人无罪和罪轻的证据材料,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调取证据材料决定书后三日内移交。”
  
  (12)《刑诉解释》第236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13)《刑诉解释》第237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14)《刑诉解释》第240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三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15)《刑诉解释》第275条:“第(一)项(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16)《刑诉解释》第344条:“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三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17)《刑诉规则》第27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8)《刑诉规则》第85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要求的,由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审查,侦查部门应当在三日内审查完毕。”
  
  (19)《刑诉规则》第102条:“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20)《刑诉规则》第109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侦查部门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将案件送交本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特殊情况下,移送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1)《刑诉规则》第315条第1款:“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2)《刑诉规则》第320条第1款:“律师以外的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或者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三日以内对申请人是否具备辩护人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23)《刑诉规则》第322条第2款:“审查起诉部门接受申请后应当安排办理;不能当日办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在三日内择定办理日期,告知申请人。
  
  (24)《逮捕规定》第7条:“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在执行后三日内送达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未能执行的,也应当将执行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发现逮捕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并将变更的情况及原因在作出变更决定后三日内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变更不当的,应当通知作出变更决定的公安机关纠正。”
  
  (25)《逮捕规定》第12条:“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的原因在释放后三日内通知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法中,主要的时间规定有,12个小时,24个小时或者三天之内。这些时间规定,针对的具体对象都是不同的,所以您在日常生活当中,也可以对执法机关进行监督,同时自己也要引起对时间的重视,否则错过了时间以后,对自己是很不利的。
  
  


·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
      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 一、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 提起公诉是刑事审判的开始,是否判刑,需要根据人民法院来作出判决。 1、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 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授权委托书doc、法律服务协议doc)...


·招摇撞骗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招摇撞骗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


·多次骗取少量财物会被判刑吗?
      多次骗取少量财物会被判刑吗?多次骗取少量财物不会被判刑,一般的诈骗行为都是按涉案金额来判断的。虽涉案多次,如果达不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的,仍不能构成犯罪。但法律对电信诈骗有特殊规定。法律依据: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


·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实践中,只要与毒品相关的行为,您部分人都以很自然而然的以为属于犯罪行为。其实,这样的看法太片面了。就拿吸毒来讲吧,这仅仅是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到犯罪的地步。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吸毒是否属于犯罪行为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


·非法集资如何报警,会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社会上很多人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非法集资的圈套,当自己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骗了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怎么办,更多的人选择隐忍。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非法集资如何报警的问题,以及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具体情形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您一定要记住报警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定义 非法集资...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按照司法实务经验,一般可能会剥夺人身自由两年左右,或者说是更短。但这只是一般的情况,现在具体分析比较特殊的情形吧。 首先,如果在伤害别人之后,良心发现了,进行积极的救助。例如,当场作紧急措施,然后拨打120或者直接给送去医院治疗,并且全程陪伴,悉心照顾。在赔偿方面积极赔偿,诚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签认罪认罚会怎样?
      您都知道在法院上进行判决的话都是生效的判决,比如说在刑事诉讼方面的,有经过法院的判决是不能够被构成犯罪行为的。通常情况下,在现实生活当中的实践做法是会要求犯罪嫌疑人签订认罪认罚书当然也有的不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签认罪认罚会怎样?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签认罪认罚会怎...


·非法集资罪要件的分析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很多人比较熟悉的,在生活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非法集资的公司被查办,一般非法集资对于受害者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对于社会的影响是极其恶劣,我国相关法规对于非法集资处罚比较严厉,那非法集资罪要件的分析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未成年持刀抢劫未遂怎么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抢劫罪最低刑为3年有期(另,最高为死刑),并且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再加之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17岁抢劫未遂(未伤人),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3年,并且很可能非常低,比如拘役(最长6个月)等。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信用卡诈骗5-7万的量刑标准
      现在我国使用信用卡的人非常多,信用卡可以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好处,但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使许多人遭受经济损失。信用卡诈骗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诈骗金额的多少会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信用卡诈骗5-7万的量刑标准。 一、信用卡诈...


·单位受贿多少会被判刑 单位受贿怎样处罚
      单位受贿罪一般是指国有单位、国有公司、企业等有受贿的行为,此时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受贿是不同的,不仅仅体现在具体构成的罪名上面,另外在立案的数额要求以及量刑处罚上面都是不一样的。那其中单位受贿罪一般是如何处罚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受贿多少会被判刑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