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写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协议离婚中,需要离婚夫妻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此时关于协商约定好的抚养问题,可以一起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当然也可以单独签订一份抚养协议。那要是单独签订抚养协议的话,那此时该怎么写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写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男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 性别:女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双方自愿分手,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两人经协商同意,决定将孩子交由______抚养,并达成如下协议:
  
  1、孩子由乙方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18周岁以后,孩子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生活。
  
  2、甲方选择以下 种方法支付抚养费。
  
  A:甲方则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直至十八岁。十八岁后,孩子上学期间的抚养费,甲方仍应承担。
  
  将来,甲方如没有收入来源而影响支付抚养费的,乙方可以请求甲方的父母先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甲方有相关债权的,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也可以请求相关债权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将来的生活。
  
  B: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抚养费共计______(大写),暂时支付______(大写)付给乙方,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到乙方账户。
  
  甲方的抚养费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物价的上涨,应适当的增加,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享有探望权,甲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或由双方协商。
  
  4、孩子开始上学,产生的学杂费等相关教育费用,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上期,乙方交下期),直至交到孩子终止求学。
  
  5、孩子的医药费,在 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相关发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 元,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承担。
  
  6、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
  
  协议人签名:____ 协议人签名: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由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平等,所以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法与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法是一样的。具体来说,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的问题: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父母可以协商确定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属于民事问题,因此当事人有权协商解决。对此,《婚姻法》也有规定说,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就是说,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这样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父母协商解决。但如果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的归属难以达成协议,发生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话,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了。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确定
  
  当父母无法就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达成协议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具体的审判中,会依据非婚生子女的年龄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1.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因素: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非婚生子女,应当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夫妻对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的,此时签订书面的协议书是最好的,同时也能降低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在实际签订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的时候,各位可以参考上述范文进行。但由于每对离婚夫妻协商约定的内容不同,因此也是要按照本身协商好的内容来书写协议。
  
  


·一、起诉离婚一共花多少钱?
      一、起诉离婚一共花多少钱?起诉离婚一共花几千元左右。1、法院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那么就只能采取起诉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了,起诉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 1、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
      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


·一、夫妻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夫妻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可以采取合适的方式保全财产,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


·一、离婚10年后还能追要抚养费么?
      一、离婚10年后还能追要抚养费么?如果是追诉以前的抚养费,最多向前追两年的,因为有两年的时效限制。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一)通谋离婚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


·一方想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在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显然就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这种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官的判决也是可以达到离婚目的的。那此时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想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


·婚姻的结束
      婚姻的结束,除了两个人的分开生活,还牵扯夫妻的共同财产和抚养权的划分,对于很多准备离婚的夫妻来说,这两样是争论不断的,特别是在现在的物质社会中,财产的划分是很被看重的。那么在我国的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房屋评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离婚财产房屋评估标准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


·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两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双方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带上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带上结婚证。 5、...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标准父母离婚后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标准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 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


·合伙企业出资分割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