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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在怀孕期如何离婚,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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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在怀孕的时候是比较脆弱的,因此在这个阶段法律对怀孕女性的保护也是较多的。但此时夫妻之间要是感情破裂的话,还是可以离婚的。那么您知道女性在怀孕期的该如何离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孕妇在怀孕期如何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途径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孕妇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一)协议离婚
  
  孕妇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完全由夫妻双方决定。
  
  孕妇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孕妇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诉讼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孕妇可以离婚吗?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系的维持对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已失去其积极意义时,法律自然不应该强人所难,而应该更多地关注因婚姻解体的遗留问题,尽量将离婚当事人,尤其是无过错方当事人和未成年子女所带来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点。
  
  但是,孕妇离婚具有特殊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
  
  
  因此,孕妇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如果离婚是男方提出来的,那么除非法院确实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否则孕妇离婚将不被受理。
  
  在怀孕期间的夫妻也是可以离婚的,但此时会对女性的保护更多,一般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但有特殊情况的例外。此时离婚也是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如果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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