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日常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社会团体或者单位当中的委员会组织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调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一些矛盾。在一些工伤事件当中,也会有工伤鉴定委员会。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的问题,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申报程序,预防事故伤害、职业病危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伤认定委员会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公开。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公司工伤认定委员会申请认定。 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0日内,向工伤认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
  
  过20日。
  
  第五条 工伤认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的,河南籍职工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青海籍职工最长不超过30日内上报海西州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
  
  并提交下列材料: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员工登记表、岗前健康体检报告。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在受理时限内的,工伤认定委员会应当受理。
  
  二、工伤鉴定:
  
  (一)鉴定范围
  
  1、因工(职业病)致残的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省级重新鉴定的;
  
  2、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3、 受理有关部门(机构)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二)鉴定内容
  
  1、劳动能力鉴定;
  
  2、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三)鉴定程序
  
  1、 鉴定申请
  
  (1)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行业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直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2)申请人除提交申请报告外,因工(职业病)致残的,应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职工因工(病)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证明书》一式4份,并附工伤(职业病)证明件的复印件、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工伤医疗的病历等有关资料;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的,应按要求填写《安徽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证明书》一式3份,并附病历等材料。
  
  2、鉴定受理
  
  (1)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
  
  (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3)根据申请材料,视情况确定是否调查取证;
  
  (4)在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专家库中,按分类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3人或3人以上单数),对伤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专家组诊断
  
  (1)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人员介绍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及伤(病)情;
  
  (2)专家鉴定组成员审核被鉴定人的有关材料,并视情况作相应的临床检查;
  
  (3)鉴定专家遵循回避的原则,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GB/T16180-1996)标准或《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要求,在《医疗专家组诊断报告书》中,提出本次临床诊断意见和符合标准的某条某款的意见,签名交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4)必要时,劳动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委员会鉴定
  
  (1)召开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成员会议,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被鉴定人情况和每位医疗专家在《医疗专家组诊断报告书》中的意见;
  
  (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成员根据被鉴定人的相关情况、专家成员意见和工伤政策规定,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签发鉴定结论
  
  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签发《安徽省职工因工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证明书》或《安徽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证明书》。
  
  上述资料当中,我们对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的问题,为您做出了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工伤鉴定委员会是专门服务于劳动人员的,劳动人员如果遭受工伤的话,工伤委员会应当立即为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当工伤委员的相关人员接到员工的工伤鉴定申请之后,也应当立即受理。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鉴定的流程,为员工依法申请工伤鉴定。
  
  


·二建工程质量保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二建工程质量保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购买物品经常会有保修期这个定义,同理,建筑工程也有保修期这项规定并且更加规范详细。如果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发生故障或安全事故,我们可以要求厂家进行赔偿损失和进行返修。建筑工程保修期的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可以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严格...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对于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言,要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话,则此时需要按照单位规定的流程想单位提出辞职申请。那现实中,要是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呢?不少人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根据《劳...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程序是怎样的?通过仲裁确定劳动关系需要遵守的程序如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


·公司拒绝恢复劳动关系执行怎么办?
      作为一名朝九晚五,勤奋工作的上班族,与公司维持良好的劳动关系是相当重要的,这关系着我们发展前景和薪资水平。那么当我们遇到公司以莫须有的罪名而被辞退的情况时,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使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执行呢?下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


·一、如果不满18人算童工吗?
      一、如果不满18人算童工吗 未满18岁的不一定算童工,只有未满16岁才属于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
      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相信对于这个问题很多求职者是十分关系的一个问题,那么究竟是该怎样做,这个问题又在困扰着求职者,我们在进入接受一份新的工作之前是否应该对原来的劳动关系进行解除,我们若没有接触是不是就违反了劳动法的某一条内容,我们十分困惑,因此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一、入职...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仲裁时效的法律特征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


·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具体要求是什么?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园林工程也随之不断发展。与此而来的是各式各样的工程质量问题。为了保证园林工程的质量,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测,相关机构出台了多种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那么是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