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权人两项重要的权利,这是为了防止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又恶意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
  
  一、相同点:
  1、法律制度: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之一2、作用:保全债权3、行使方式: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4、以谁的名义起诉: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5、行使范围: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第2款:“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 限。”
  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第2款:“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6、费用的负担: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第2款:“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 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7.原告:债权人
  二、不同点:
  1、目的不同代位: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2、构成要件不同代位;只需具备客观要件:①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到期债权;②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③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④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撤销: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包括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1)
  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2)须为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⑶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主观要件:债务人与受益人(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即受益人
  (受让人)知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代位:①被告:次债务人;②《合同法解释
  (一)》第16条第2款:“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③《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2
  款:“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撤销:①被告:债务人;②《合同法解释(一)》第25条第2款:“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③《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4、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代位:诉讼时效: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行使, 并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撤销:除斥期间:《合同法》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5、诉讼费用的负担:代位:《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撤销: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和《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的规定,在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知道债务人有能力偿还而又恶意不履行债务,才可以行使这两项权利。但是这两项权利在实际中使用还存在许多问题,所以,我们建议您登录平台找专业律师服务,他们会给予更好的法律帮助。
  
  
  


·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
      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债务纠纷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纠纷,债务纠纷的发生多数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及时向债权人归还债款所引起的,而此时如果不能及时进行解决的话,则很容易给当事人利益造成更多的损害。对于债权人来讲,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解决债务纠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欠钱金额较大不还怎么办?
      欠钱金额较大不还怎么办?欠钱金额较大不还的,可以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区别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犯罪,但是它们的犯罪行为都是将公众的自己用非法的手段筹集在一起。但是毕竟这是不同的两个罪名,因此还是存在很多方面的差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概念不同 前者是指行...


·在法律中债权债务合同有效吗
      在法律中债权债务合同有效吗在一些情况下,比如说债权债务转让时,或者其他类型的交易合作等等,双方当事人是应该就这些内容签订合同的,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是什么。合同的签订,成为现在交易中不能缺少的内容。有很多人不知道债权债务合同有效吗? 一、债权债务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


·一、民间借贷合法利息几分合法?
      一、民间借贷合法利息几分合法? 不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就合法。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般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一般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具体要看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


·哪些债务是合法的
      哪些债务是合法的 一、哪些债务是合法的 合法的债务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二,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一、债务清偿原则 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


·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
      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如今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工作做生意等都非常看重诚信,诚信对于企业来说直接影响其形象,进而影响收益;而个人的影响就是在贷款方面就会有极大的困难。就如现在很多贷款,到了还款时期却拖延时间拒绝还款。那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债权债务关系中不管是进行债权的转让还是债务的转让,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转让行为就是不生效的。但需要注意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生效要件不同,那到底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1、债...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一、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