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要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这里的“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规定:对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在办案中可以分别情况掌握: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五千元至一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五万元为
  “情节严重”的数额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参照上述意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数额较大”的幅度内,规定本地区
  具体掌握的“数额较大”的标准。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比照《补充规定》第二条中对贪污罪的数额规定,以二千元为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起点,以一万元为“情节严重”的数额起点。3、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掌握。4、挪用虽未达到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但给国家或集体造成政治上、经济上的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也可以按“情节严重”处罚。挪用公款犯罪,需要结合具体的数额以及情节来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的数额分为三种,包括数额较大,巨大以及特别巨大,不同的犯罪数额意味着不一样的处罚。实践中,对任何一个犯罪进行量刑都是比较复杂的,不过您可以通过的专业律师来帮助您计算大致会在什么幅度内进行处罚。
  
  
  


·骗取税款刑事责任是什么?
      骗取税款刑事责任是什么?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恶意拖欠货款罪起诉后赔偿吗
      恶意拖欠货款罪起诉后赔偿吗 一、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贷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贷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贷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


·五年前的借条还有效吗?
      五年前的借条还有效吗?有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


·郑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郑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什么叫债务纠纷 债务(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 纠纷(dispute),争执不下去,产生矛盾关系。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一、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自...


·欠债不还算不算刑事犯罪
      欠债不还算不算刑事犯罪 一、欠债不还性质 1、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 2、如果经过法院生效裁判,判决还钱,有能力偿还却据不偿还,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老板欠钱不还没有合同怎么办?
      老板欠钱不还没有合同怎么办?没合同的情况下,老板欠钱不还也是可以起诉的, 应当提交转账记录或者相关录音文件来进行证明处理,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立不了案拿不回欠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


·在我国借款合同到期多久内起诉担保人
       一、在我国借款合同到期多久内起诉担保人? 一般分为2种情况。如果在担保合同中民间借贷担保人约定了担保的期限,那么以约定的期限为准。民间借贷担保人如果没有约定具体时间,一般担保期间为6个月。如果已经超过6个月的,那么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


·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讨债有哪些
      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讨债有哪些手段?债权人的讨债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讨债的细节,这样讨债成功的几率才更大。而在讨债的过程中,债权人也是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到底债权人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


·什么是混合型基金公司债券?
      什么是混合型基金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基金 1、债券基金:债券基金,又称为债券型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债券基金也可以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