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有不少夫妻是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离婚的,而此时孩子已经不能有一个健全的家庭了,对其影响还是很大。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司法实践,有如下处理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哪些情形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已经通过双方协议予以处理,或者由法院判决予确定。但是,离婚以后,夫妻一方提出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处理:
  
  (1)离婚时,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因为在新的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处理问题。在出现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时,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夫妻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准许。
  
  离婚时,无论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还是由法院调解、判决确定子女随父方或者母方共同生活,其后父母双方又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只要协议不违反《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当承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子女抚养关系变更后,原来协议约定的或者调解、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承担,也应当随之予以变更。如果双方在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上协议不成的,应由人民法院予以判决。
  
  这是必须要做的,否则夫妻就不能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实践中很有可能出现双方都想要孩子或者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这时意味着也是产生了纠纷的,离婚夫妻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判决。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司法解释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


·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吗,能否变更抚养权
       若有未成年子女,那么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当然,确定了子女抚养权的,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


·家庭暴力该如何认定
      如果从一般的现在的国际社会学界来对家庭暴力进行定义的话,那么这个概念其实是比较的广泛的:第一个是指身体虐待,在这里所说的是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用自己的肢体对于另外一方的肢体造成伤害,甚至是使用了等等来对另外一方进行攻击。第二个是指言语虐待: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试图通过字眼和声调等...


·无效婚姻能退还彩礼吗?
      无效婚姻能退还彩礼吗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一、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不...


·夫妻分居半年离婚证据有哪些
      无论夫妻分居多久,此时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已经分居那么长的时间,那么实践中夫妻分居半年离婚证据都有哪些呢?只有知道了哪些证据,那么接下来才能有针对性的来收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一、夫妻分居半年离婚证据有哪些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
      男女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若不能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相应条件的话,那么最终是无法达到目的的。就结婚而言,需要符合的条件肯定与离婚不同,那到底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


·法定离婚的理由都有哪些
      法定离婚的理由都有哪些?夫妻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离婚的理由,自然也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面,法定的离婚理由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法定离婚的理由都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法定离婚的理由都有哪些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从这条法律种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呢?根据《婚姻法》第十...


·一、离婚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一、离婚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