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要如何调查对方财产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离婚时要如何调查对方财产
  
  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可以私下进行调查,个人调查财产可以调查对方的存折、工资条、有无房产证等等比较方便的调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个人进行财产调查往往受限于地域、时间等的条件。如,对方的收入,一般情况下,个人去公司问对方的收入,是不会得到答复的。此时就必须借助他人的专业力量了。如何进行离婚财产调查呢?
  
  (1) 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此项有一定的风险,很多法院对专业的调查公司的合法性还持有怀疑的态度,还有一些非专业的调查公司在调查时可能会违法调查,得到的证据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采信。
  
  (2) 申请法院调查,很多朋友会说那我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财产,请法院调查。此种方式看起来是最佳的方式,没有风险、也不用花很多钱。但是实际生活中,由于基层 法院的业务非常忙,即使你申请法院调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余的人力去调查,如果调查的财产在外地,则法院去调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3) 聘请专业的律师调查,上面两种方法不可行的话,只能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了。律师可以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去相关部门调查。除了公司、单位等非国家机关可能会碰壁外,像国家的工作机关应该都可以调查财产。
  
  离婚财产调查看起来是非常麻烦,有些朋友会说:没必要这么调查吧。他有多少钱我会不知道?但是 您想过没有,任何人想离婚并不是突然决定的,能走到离婚这一步是有积累的。很有可能对方已经藏有离婚的心继续一起生活,在一起时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了。因 此,离婚财产调查还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涉及到公司的,公司的股权有多少,对于不参与公司经营的另一半来说很难知道的很清楚。此时,就必须聘请专业的律师 团队来调查离婚财产了。避免出现对方与其他股东联合转移、隐匿股权,否则损失就大了。
  
  二、离婚财产调查查什么?
  
  离婚财产调查查什么,本文介绍离婚调查取证中的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内容呢?主要是调查双方的收入情况和其他财产情况。在离婚财产调查中当事人要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以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离婚财产调查查什么,本文介绍离婚调查取证中的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内容呢?主要是调查双方的收入情况和其他财产情况。在离婚财产调查中当事人要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以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离婚财产调查的内容:
  
  (1) 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2) 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3) 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4) 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三、离婚财产调查中当事人要注意的事项
  
  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在不能获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应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记下配偶投资、合股的公司全称外,还可留意记下配偶准确而具体的购房地址、 车辆号牌、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可向相关部门查询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如发现配偶有转移的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诉讼 等。
  
  婚姻案件中弱势一方应当保存好、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等票证,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但此时采取这样的措施其实对自己来说也没有多大坏处,毕竟万一对方真的存在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那经过调查也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如果当事人不清楚该如何来调查的话,可以咨询一下网站的专业律师。
  
  


·夫妻没感情该不该离婚?
      夫妻没感情该不该离婚?根据双方协商或者起诉判决来处理,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到多大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到多大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


·离婚协议应当具有哪些内容?
      一、有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必须要以文字的形式体现在离婚协议上。 二、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是协议离婚的必备内容。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新婚姻法女方彩礼钱的规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我国一些农村地区,到达法定结婚年龄,且欲结婚的男女双方,由于当地风俗的需要,女方家长一般会要求男方支付一定的彩礼钱。在司法实践中,要求对方退还彩礼钱的现象也是较为常见的。 一、女方彩礼钱的规定有哪些 1、结婚后...


·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
      虽然我国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结婚,同时也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之间结婚,那要是证实其中一方属于精神病患者的话,那么在这个时候,根据法律的规定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 1950年婚姻法曾规定,精神失常未经治愈者,禁止结婚...


·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的人群有很多种,其中也不乏一些正在怀孕的孕妇离婚的,孕妇离婚的虽说不多,但也是存在的,通过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像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为接到您的申请以后,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法律依据,做出合理的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孕妇这一特殊的情形,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以及申请...


·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是多少
      一般在起诉离婚中往往都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法院的受理费和聘请律师的费用。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当事人都会聘请律师,因此律师费只会在聘请律师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那究竟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是多少 1、法院要收取的费用有...


·一、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军人因为履行的义务而获得不同于一般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费用。在军人离婚之时,对这部分财产的分割也就成了比较困难的事。究竟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


·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正常的婚姻关系,不管是结婚或者离婚都必须要有重要的凭证才可以。结婚的时候,双方必须办理结婚证,同样的,如果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也必须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而且结婚离婚这都是两个人的事情,有的时候,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这种方式签订离婚协议书以后,有些人也比较担心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


·五十岁离婚财产怎么办?
      五十岁离婚财产怎么办?五十岁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按照共同财产平分的原则进行,具体如下:1、婚后收入所得不管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法律依据:1)《民法典》(自2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