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什么要注意?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时代在进步,而法律作为保护人民的武器,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进步,尤其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和与之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而刑事诉讼法在近几年也经历了修改,修改之后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于前者,更为完善了刑事诉讼法的职能,那么当出台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需要注意什么呢?
  
  
  
  
  
  术业有专攻,首先要了解各类律师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协助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担任诉讼代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委托权限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应当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可以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四)担任刑事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担任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完成委托事项,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
  
  聘请律师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注意聘请的时效性。及时聘请律师,有利于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否则,将会使有些证据难以取得,甚至无法取得,在事态发展过程中人为地造成被动,更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如出现超过法定时效的情况,权利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2、注意办妥聘请手续。现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情况时,可以随时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聘请律师。请律师可先与承办律师谈妥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时间及收费标准,然后到律师事务所的受案室,签订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的书面合同,并交纳律师委托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开具有关函件和发票。诉讼案件,还须由当事人填写授权委托书,以明确律师的委托权限。
  
  3、应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聘请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只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才能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
  
  4、应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和提供证据材料。只有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和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律师才能实事求是地把握案情,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判断。现在法律服务市场比较混乱,冒充律师执业的“黑律师”比较多,请律师时你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去请律师,要查看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是红色封面,上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聘请律师的流程:
  
  1、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2、在委托代理合同里约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律师代理的具体法律事务及收费情况。
  
  3、根据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
  
  4、根据我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收费。
  
  5、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出具办理法律事务必需的授权委托书。
  
  6、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应该根据律师所承办的具体法律事物,写明委托的具体事项,不能仅写全权委托,应该以满足律师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为限。
  
  由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聘请律师所要注意的事项,律师作为帮助我们维护自己权益的专业人员,在我们面临法律难题时,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时,涉及到刑事案件更需要我们多多留心,否则可能会造成难以预计的后果。
  
  


·一、建设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包括哪些?
      一、建设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包括哪些?   《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


·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劳务关系的发展和推广过程当中,我国相较于劳务关系引发的纠纷的监管体制也在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的。越来越多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就使得在劳务关系当中的职工本人遇到劳务纠纷以后,自己要掌握一些有关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这样才能够在派遣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很好的保护好自身权益。下面本站...


·侵犯商业秘密工商处罚有哪些?
      在商业活动中,个人或者单位用偷窃、威胁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他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使用他人掌握的商业秘密,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那么,侵犯商业秘密工商处罚有哪些?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是指以盗窃、利诱、...


·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中,不仅有劳务关系还有劳动关系,因为签订的合同不一样,一个是劳务合同,一个是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加班会有加班工资,那么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工资吗?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


·用人单位以提供了避暑的冷饮,是否可以拒绝支付高温费?
      不可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须的药品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4、用人...


·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
      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劳动合同终止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是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终止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则不同,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期限不...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用人单位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的话,我们称之为加班。此时,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那么我国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能上班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由于工作环境不安全以及个人的疏忽,工作性伤害时常发生,您都知道的是,工伤之后就是工伤的认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选择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继续上班,但是许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能上班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但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对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并不了解,这导致了工伤劳动者无法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其中十级的受伤程度最轻。那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江...


·一、年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年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