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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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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抚养费纠纷而起诉的离婚案件非常普遍。夫妻办理离婚,若当时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不与其生活的一方按照法规必须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用。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原告可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等措施,属于特殊经济情况,无力支付的可进行协商。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婚姻法相关规定及解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 活的成年子女。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 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二、法院如何执行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 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 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 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 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父母离婚后,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发生改变。就算是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那方,也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 抚养义务。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对方的财产,然后履行应负的抚养义务。
  三、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四、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男方月收入算比例确定,包括教育经费、生活费等。男方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的,可据情况协商,给付部分。离婚时协商好其中一方给付抚养费,有能力但拒绝履行义务的,可要求法院变卖财产,强制执行。无独立经济能力的子女对抚养费可提出合理要求。关于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等问题,有疑问可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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