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之后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即使在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另一方也是可以随时申请变更的,只不过申请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变更也不会成功。那实践中究竟一方在离婚之后应该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离婚之后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
  子女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在满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之后,接下来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条途径来变更从而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一)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离婚时双方都可协商解决很多问题,变更孩子抚养权也不例外,协商是很多问题解决的首选方式。(二)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三)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为离婚时法院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变更孩子抚养权主要指有抚养权的一方,抚养能力丧失。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则会依法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通过以上可知,只要满足上述任意一个条件,一方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虽然有的人想要变更抚养权,但苦于不知道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也就耽误了下来,其实这样对子女来讲也不一定就是好事。很明显,子女跟随条件更好的一方生活的话,对自身的健康成长也是很有帮助的。当然,离婚之后如果可以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这样对子女造成的影响也是比较小的。
  
  
  


·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了,孩子归谁呢?子女的归属通常是离婚当事人双方最纠结的问题。很多人都有疑问,抚养权的判定到底是以经济能力为主还是亲情为主?孩子的自主意愿能算么?法官是怎么判的呢?那么让我们来看下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哺乳期内,应随哺乳...


·夫妻俩离婚户口本能分开吗
      可以,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设立一个户口簿。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


·一、离婚后的财产属于自己的吗?
      一、离婚后的财产属于自己的吗? 离婚之后的财产是属于自己的; 离婚后自已财产属个人财产,离婚后双方的身份关系已解除,不存在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的财产也归个人处分,利用,收益,占有。法律依据:依《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返还彩礼有没有比例要求彩礼返还都有比例
      返还彩礼有没有比例要求彩礼返还都有比例,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百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


·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手续
      不少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往往会就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办理一个公证,这样做无非就是为了避免日后夫妻在财产方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具体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手续 1、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


·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怎么办?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效。复婚说到底也是结婚,所以之前离婚分割好的财产状况不会变化,会作为其重新结婚时的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是什么?
      因为一些植物的不可再生性,我国先后筛选了一些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保证植物的多样性。为此,也建立的包括非法收购国家保护植物罪。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是什...


·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由男方实际抚养孩子,而女方给付孩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之后要是女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这样是否可行呢?毕竟是与孩子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因此需要搞清楚才行。那到底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离婚后,一...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一、什么是时效 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主体有利或不利的法律效果,鞭策、督促权利或义务主体尽快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效有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


·子女抚养立案费要多少?
      子女抚养立案费要多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见婚姻破裂的情况,而婚姻破裂之后两个大人之间的问题就已经足够令人头疼了,很多人会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两种方式。但如果两个人之间有了孩子,大人选择离婚要考虑的问题则更为复杂,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的抚养费问题等等。经常会有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