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计算在读大学的子女抚养费?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父母双方已经离婚,对子女的抚养不能中断。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子女作为生活与教育的基本费用。那如果子女已经上了大学,怎么计算在读大学的子女抚养费?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进行说明。
  一、怎么计算在读大学的子女抚养费?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司法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如果成年子女在校学习的,仅仅限于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不包括大学。
  二、子女抚养费怎么支付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3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事实上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应支付到十八岁为止或高中学历为止,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已经就读大学的,父母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当然,如果父母条件许可,可以继续支付子女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法律并未规定它的支付标准。
  
  
  


·在我国协议离婚争得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是夫妻双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分开的。离婚并不是像您想的那样,都是闹得鸡飞狗跳的。生活中,也有通过协议进行离婚的。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己协商好各个方面后自己决定的。协议离婚对夫妻之间的各种的问题都做出了协商,如果协议离婚后,另一方想要重新争的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办。我们将为...


·结婚三年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结婚三年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


·我们今天的话题是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有效期是多久?
      我们今天的话题是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有效期是多久?孩子是被抚养对象之一,也是重点被抚养对象,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急需抚养人的抚养。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抚养费就是为孩子争取应得的抚养费,同时也有一定的期限,即有效期。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


·面对家暴,你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在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之前因为家庭暴力的物质损害,因为家庭暴力精神痛苦,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出损害赔偿的必须与提起离婚诉讼一并提出,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 二、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


·离婚后男宝宝抚养权判给哪一方
      夫妻在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并不会考虑到子女的性别,不过需要结合子女的年龄对抚养权作出处理。那其中夫妻离婚后男宝宝抚养权一般是会判给哪一方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后男宝宝抚养权判给哪一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


·怎么确定彩礼返还的数额?
      一、怎么确定彩礼返还的数额?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的法院
      (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离婚诉财产评估费用谁来出?
      离婚诉财产评估费用谁来出? 一、离婚诉财产评估费用谁来出? 离婚财产评估费由提出评估财产的一方承担,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 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


·一、同时请求离婚和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同时请求离婚和分割财产可以吗?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原告在起诉时提出了哪些诉讼请求。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该诉讼请求,都会在判决书中进行判断和决定。所以,如果原告只提出要求离婚,法院就只会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