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
  
  版权就是著作权,版权具有排他性,所以在创作出新的作品一定要及时申请注册且取得版权,这样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申请注册版权是需要的时间的,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
  
  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4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递交申请、版权中心受理、审查官员审查登记材料、获取登记证书。
  
  二、版权的构成条件
  
  第一,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第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三、版权与专利权的相同点与区别
  
  (一)专利权和版权相同点
  
  1、无形性:
  
  (1)表现为对某项权利的占有。
  
  (2)标的是某种权利,是无形的。
  
  (3)利用和转移一般并不引起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
  
  (4)标的具有可分别利用性(有人称之为“使用价值无限性”),即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可由多人分别按各自的方式加以利用。
  
  (5)侵害行为不一定都很直观、明显,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情况多种多样,比较复杂,给侵权的判定增加了难度。
  
  2、独占性:专利权、版权为权利人所专有,非经权利人许可或经过一定的法律手续,其他人不得擅自行使这些权利,否则就构成侵权;
  
  3、地域性:一国或一地区所确认和保护的权利,只在该地域有产权,超出该地域就不发生效力。
  
  4、时间性:保护有期限。
  
  (二)专利权和版权二者的区别
  
  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
  
  2、权利客体范畴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客体较专利权广泛的多。
  
  3、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简单,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复杂。
  
  4、权利的排他性不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只要是独创的作品,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相比之下,专利权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如果发明人就一项技术成果获得专利,其他人未经他的许可,不能随便在生产、经营中使用这项技术。
  
  5、权利受保护的期限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较长,公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50年未发表的,不受保护;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差异显著,在通常情况下是易于区分的,但是就美术作品、图形作品的保护方面,著作权与专利权存在交叉。如外观设计权与著作权在实用美术作品保护上可能发生交叉。如何解决这类冲突,国际通行的做法是由各国国内立法决定。
  
  版权就是著作权,取得版权的时间还是比较长的,但是取得了版权,那么别人就不能随意使用该作品,必须征得版权人的同意,否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且承担赔偿责任。处理侵权纠纷,我们建议去平台找专业律师服务,能尽快帮助到您。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一、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


·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赔偿,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商标侵权赔偿的具体数额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商标侵权行为 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一、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文字作品和口述作品,实际上这都是我们国家著作权法当中所明确予以规定的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除此之外的话,包括一些舞蹈作品和杂技类型的技术的话,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著作权的对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很多时候,我们看到某一个商标就能联想到相应的产品,这样对产品的销售是很有帮助的。而实践中,有的人就会眼红别的产品,进而仿冒他人的商标来获取非法利益。此时构成商标权的侵权,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赔偿。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


·合作技术开发专利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
      合作技术开发专利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1).两个以上的人如果合作完成一个发明,专利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应当共同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以后属于合作人共有专利权。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行使专利权。如果协商不能达到一致,任何一个专利...


·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上,为了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公司与公司之间会经常的选择互相合作,有的公司可能会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不能正常运营而选择将公司打包卖给其他投资商,也有人可能看重一家公司的品牌好而去花重金购买人家公司的商标权,商标权转让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也有的会在执行转让合同过程中出现...


·个人商标续展申报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个人商标续展申报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一、个人商标续展申报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1、准备申请资料 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若是企业,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若委托代理)、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


·专利权的保护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专利权的保护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


·知识产权中的商标存在字体侵权吗?
      知识产权中的商标存在字体侵权吗?首先第一种情况,如果企业的商标字体设计源自正相关的正版电脑字体库,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定构成侵权的。在此,一些广告设计公司今后就应当特别注意对正版字体库的购买和使用。其次第二种情况,如果商标文字源自某位书法艺术家的书法作品,这时将由可能构成对著...


·商标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准备哪些材料 所有的商标都必须经过工商
      商标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准备哪些材料 所有的商标都必须经过工商局注册核准以后才正式生效的,商标局的日常工作职责就是要审核申请注册商标的相关材料,当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商标局肯定也不预受理的。但是当事人在材料全部都提交上去以后,并且也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商标局仍然不予受理的话,就可...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条件 (1) 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