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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立功要怎么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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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是在共同犯罪当中,罪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是可以有自首、立功、坦白这样的情节的,一旦认定的话,那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到,然后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不过实践中,共同犯罪立功要如何认定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立功的条件有哪些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在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的同时,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的行为,可视为立功。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指揭发他人与自己共同犯罪的事实和揭发他人单独或他人与第三人共同犯罪的事实。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应当符合:1、确有犯罪事实存在,而不是违法和违反道德的行为;2、揭发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行为人是司法机关尚未发现的犯罪事实;3、揭发的犯罪事实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可以是正在交待自己犯罪事实的罪犯,也可以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罪犯,还可以是正在服刑改造的在押犯。
  二、共同犯罪立功要如何认定
  共同犯罪中同案犯的基本情况,包括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联络方式等信息,属于被告人应当供述的范围。公安机关根据被告人供述抓获同案犯的,不应认定其有立功表现。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过程中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例如,经被告人现场指认、辨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为有关机关掌握或者有关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线索,有关机关据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交代了与同案犯的联系方式,又按要求与对方联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等,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应认定为立功。其实主要也就是罪犯提供的信息可以帮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但具体哪些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共同犯罪立功,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了解一下。在共同犯罪中需要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不同身份的罪犯法律中规定的量刑原则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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