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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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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打官司的时候,许多律师为了保护自己的当事人,帮助他们减轻罪行而恶意伪造、毁灭证据的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的。刑法对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认定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情况严重的话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文对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罪名,该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
  
  本条的犯罪不限于刑事诉讼中,还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行政诉讼法》第49条都明确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与当事人共谋或受当事人指使,在物质上、精神上帮助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犯罪情形
  
  1.行为对象:毁灭、伪造的是他人作为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
  
  (1)毁灭、伪造自己是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的,缺乏期待可能性,而没有被刑法规定为犯罪。
  
  (2)当行为人与其他人均为案件当事人时,如果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证据在客观上仅对(或者主要对)其他当事人起作用,或者行为人主观上专门(或者主要)为了其他人而毁灭、伪造证据,则由于存在期待可能性,应认定为毁灭、伪造其他当事人的证据。
  
  (3)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证据,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证据。
  
  (4)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证据,应限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与视听资料,物体化(转化为书面或者视听资料)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包括证据与证据资料(扩大解释)
  
  (5)隐匿证人与被害人的,成立妨害作证罪;迫使证人、被害人改变证言的,成立妨害作证罪。
  
  2.行为内容: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1)隐匿证据属于毁灭证据,变造证据属于伪造证据。
  
  (2)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既可以发生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开始之前。
  
  (3)刑事案件中,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成立,不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具有犯罪的嫌疑。行为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证据的,成立本罪。 法 律 教 育网
  
  (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帮助”,是实行行为。
  
  下列行为都属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①行为人单独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
  
  ②行为人与当事人共同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与当事人并不成立共犯);
  
  ③行为人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行为人并不是帮助犯,而是正犯);
  
  ④行为人唆使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行为人并不是教唆犯,而是正犯)
  
  ⑤当事人教唆第三者为自己(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第三者接受教唆实施了毁灭、伪造证据行为的,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当事人教唆他人为自己毁灭、伪造证据的,不成立犯罪。
  
  ⑥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应认定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
  
  3.违法阻却事由:被害人(当事人)承诺
  
  (1)刑事诉讼中,即使经过犯罪嫌疑人同意,帮助其毁灭无罪证据或者伪造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妨害了刑事司法的客观公正性,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2)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毁灭有利证据或者伪造不利证据的,不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4.主观要件:故意。
  
  (1)非目的犯:不要求行为人具有使当事人逃避或减轻法律责任的目的。
  
  (2)在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场合,行为人必须具有使用证据的意思,即具有将证据交付当事人或者司法机关,使伪造的证据在诉讼中发挥作用的意思。
  
  5.成立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前提。
  
  6.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上文对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辩护人故意为了减轻被告的罪行伪造证据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毁灭证据罪。特别是司法工作人员犯毁灭证据罪需要从重处罚。在生活中,很多罪犯会请律师打官司,有一些律师为了帮助当事者减轻罪行而恶意伪造证据,这种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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