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的使用,因此我国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十分严格,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检测。等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就要申请质量检测,通过专业机构对工程的质量做出判定。那么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告诉您。
  
  
  一、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是什么
  
  1、项目部在确定需要进行实体结构检测的部位后,向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提出书面申请,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应在2天内作出答复,确定前往现场进行实体结构检测的时间、人员及有关具体安排。
  
  
  2、项目部作业队及工地试验室应积极配合中心试验室进行现场实体结构检测,为其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以便顺利、快速完成结构物检测。
  
  3、现场实体检测时应注意事项:
  
  (1)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注意保护人身安全,同时注意保护仪器不受损伤。
  
  (2)检测时必须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
  
  (3)检测人员必须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试验结果,除向有关领导汇报外,有义务为被检单位保密。
  
  (4)检测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时,必须佩带安全防护品,如安全帽、防滑鞋、工作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5)进入现场的仪器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仪表,以及仪器防水、防尘护罩及防震措施等;
  
  (6)检测区域实施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检测区域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避免误入Ⅰ受到伤害。
  
  (7)对有条件要求和限制的检测活动,在确认条件达到要求的方可组织现场检测;
  
  (8)检测过程中应注意观测和记录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环境条件超出了规定要求,检测负责人应决定停止作业,直至环境条件恢复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作业;
  
  (9)检测活动中,检测人员除了应当记录检测数据和环境检测数据外,还应记录被测对象的详细情况。记录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随意捏造。
  
  二、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是什么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综上所述,工程完工后,建设方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工程质量检测,负责部门接到申请后,会派出专业人员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从检验批工程开始,最终到单位工程。这就是工程质量检测流程的主要环节,如果检测出质量问题,则有关部门会要求建设方进行返修,确保工程合格。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共有几份?
      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共有几份?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共有几份? 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应...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合同,对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进行规定,同时也需要制定质量验收标准,继而与工程有关的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需要按照既定规范从事作业,为了保证自己尽到了职责,需要将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收集好,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据此...


·一、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1、调整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管辖。将现行的由用人单位座落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调整为由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2、调整下放部分市管工伤认定单位。将原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直接负责的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自来水集团、...


·住院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住院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住院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1、劳动者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以便于自已判断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 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


·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补偿吗
      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补偿吗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不仅仅会出现在单位身上,有的时候也是因为员工原因而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是要作出补偿。那要是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补偿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补...


·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加工承揽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外,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当事人应予特别注意。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


·企业工伤认定申诉怎么做?
      劳动者受了工伤后,无论是伤者本人还是用人单位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对劳动部门出具的认定结果不服的,均可申请行政复议或上诉。除原材料外,有补充材料的可继续提交。工伤认定的提出复议期限也有一定期限,过期则不予受理,一定要注意。那么企业工伤认定申诉怎么做?以下是有关规定: 一、相关法...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但在实践当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形形色色、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明确具体地点外,还有类似“中国”、“华东地区”、“宝山区和虹口区”等,对于这些约定是否合法和合理的判定,法律...


·如何提起不服工伤认定书诉讼?
      如何提起不服工伤认定书诉讼?对工伤认定书上的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诉讼。建议请律师协助诉讼。律师可协助工伤证据的收集。工伤相关证据除自身伤情、医疗相关证明外,工作环境和证人证言也是提取证据的重点。首先明确诉讼对象是谁,另外,因单位原因导致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有错误的情况,可将单位诉至...


·女职工哺乳期时间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及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积极要孩子,可是在职的妈妈数量也很多,妈妈们知道女职工哺乳期时间是多少吗?知道哺乳期有什么特殊待遇吗?接下来,的我们就来为您介绍。 一、哺乳期有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