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
  
  很多时候离婚夫妻都会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争议,此时可能就抚养权无法确定归属,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不能再协议离婚了,不过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同时法官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那通常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
  
  (一)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3款规定: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三)《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四)《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
  
  
  (五)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二、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原则包括三个方面: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无论是离婚夫妻都想要子女还是都不想要子女,此时都是视为无法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从而就会影响到夫妻离婚的方式问题,此时只能依法向法院起诉,法官在对夫妻关系作出判决的同时,也是对抚养问题作出处理。
  
  


·哺乳期离婚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哺乳期离婚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过两年能不能反悔?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要对共同的财产如何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归谁等问题作出处理,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这些都应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出来,那已经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过两年能不能反悔?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过两年能不能反悔? 1、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人们的法律意识是越来越高啦,因此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对婚前财产进行相关的约定,也就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通常所说的婚前协议,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具体来说该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 根据《...


·有没有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本?
      众所周知,在离婚事件中,孩子是最无辜的。同时,在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方面,对于父母的相关规定也是很多的。有了法律的保障,才能有效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为了让离婚的双方都能支付抚养费,要求双方写协议书。那么,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呢? 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本 立协议人: 甲...


·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


·女方怀孕的时候可以离婚吗
      一、女方怀孕的时候可以离婚吗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


·离婚协议的约束力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此时需要实际签订离婚协议书,否则的话申请办理离婚也是得不到批准的。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在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才会涉及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那您知道离婚协议的约束力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久
      法院对起诉离婚案件的审理以婚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条件,如果原告首次起诉离婚,在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有存在和好可能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不离,过后原告再次提出起诉离婚,即为第二次起诉离婚。下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作详细介绍。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当代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离婚这个名词是比较熟悉的,但是至于离婚的具体流程如果没有亲身经历的人肯定是不太了解的,比如说离婚中比较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抚养费的给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抚养费的法律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