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现代这个社会,社会抚养费想必您都不陌生,尤其是被征收过社会抚养费的家庭,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政府所实施的一项政策,但是许多人或者说是一些专家希望能够取消社会抚养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消征收社会抚养费就是不再对超生的进行征收费用了,因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用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担,比如说需要更多的资源等,因此需要进行经济上的补偿。二、何谓社会抚养费官方的解释为:多出生的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因此超生者应对社会进行经济补偿。这一基于人口负担论的解释貌似有理,其实大谬不然。人生在世,当然得占用某部分社会公共资源,但人不仅是社会资源的消费者更是公共财富的生产者,他在消费公共资源的同时,也在生产社会财富。按照学者的说法,“实际上绝大多数人的一生中所创造的价值总是大于他的消费!”《人口与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取消社会抚养费的三大理由首先是标准不一。根据国务院规定,地方对社会抚养费具有自行制定征收标准的权力,这就导致各地征收标准五花八门。如去年轰动一时的陕西七月孕妇在被强制流产前告知,只要缴纳4万元社会抚养费就可超生;而同年浙江一对夫妇曾被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130万之多。二是用途不明。按照规定,这些资金要全部上缴纳入财政预算,但同时又要求各地政府保障计生工作的经费供应,这样一来,上缴纳入财政预算后的这部分资金必然要返还、回流给计生部门,这等于赋予了计生部门实际的使用权。三是账目不清。全国每年收去的社会抚养费保守估计为200亿。长期研究计划生育的独立学者何亚福表示,“从1980年到现在,若平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1万元,可得出:1.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那么,这笔巨额资金到哪里去了呢?媒体在调查时却被计生部门告知没有相关数据或不能公布。这么大一笔数字,居然是一本糊涂账!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社会抚养费用是因为超生的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担,比如说需要更多的资源等,因此需要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其次,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就是不再对超生的进行征收费用了,我们也列举了一下理由。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法律规定了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没有不判离婚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中还是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要想知道法院不准离婚咋办,就要...


·一方失踪起诉离婚立案到开庭多久
      选择离婚是通常是因为感情不和,如果双方商量好,可以直接申请离婚。如果有一方拒绝离婚,那么可以申请起诉离婚,目前在起诉离婚的案例中,有很多时候其中一方会选择失踪来躲避离婚的官司,那么一方失踪起诉离婚立案到开庭多久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


·南昌社会抚养费2018是怎样的
      南昌社会抚养费2018是怎样的 第五条 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本县(市、区)没有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字的,可以本设区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


·结婚半年彩礼返还数额怎么确定
      有的男女经人介绍,相处的时间也比较短,就觉得要结婚,但这样的婚姻关系建立在感情不是很稳固的基础上,很多时候结婚不久也就会出现离婚的情况。而此时男方家之前给付了彩礼往往也会要求女方返还,那这时结婚半年彩礼返还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结婚半年彩礼返还数额...


·诉讼离婚 抚养费该怎么判
      有的夫妻因为在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上面无法协商一致,因而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只能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判决。此时法院判决抚养权归一方之后,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不过诉讼离婚 抚养费该怎么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 抚养...


·离婚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现很多民事案件在被告人没有到庭的情况下,法官会进行缺席判决,此时也是实际对案件作出了处理的。那针对离婚这类关系人身、财产的案件来讲,您知道离婚是否可以缺席判决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


·多数夫妻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以后,大家都觉得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多数夫妻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以后,您都觉得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就必须依法履行协议书当中的内容。可是有些时候,即使签订了离婚协议其中一方反悔的话,法院也会重新进行受理,这样您就会觉得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得不到保障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协议离婚后房产纠纷审理 公平性体现在哪里...


·离婚后争得抚养权然后让对方抚养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争得抚养权然后让对方抚养可以变更抚养权吗?可以变更抚养权,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


·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怎么操作
      要是夫妻离婚涉及到了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话,说明此时双方之间在这方面是产生了争议的,那么此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同时对抚养权作出判决。现实中,争夺子女抚养权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那么此时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怎么操作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抚养权的取证 如果双方对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