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双方自愿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男女双方在离婚时,除了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是财产分割问题,这也是很重要的事,而且也分不同的情况,一般有协议自愿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法律对此有不同的规定。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自愿离婚的情况,例如双方自愿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离婚的途径
  
  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二、法律规定
  
  1、协议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
  
  2、诉讼离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三、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双方协议离婚,对于夫妻双方财产,如婚后房、工资、生产经营的利润,一般是均等分配,但还是以双方达成的协议为先,但对于婚前财产、或是确定归属于一方的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分配,任由本人处理。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已经不是什么?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已经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婚姻自由等较为鲜明的观念对于人们的生活已经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对于离婚这类问题,大多数人都会采取和平的协议离婚,但是有的离婚案件损害了当事人一方的利益所以协议离婚就不具备条件了,那么,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可以起诉离婚成功呢? 对方...


·实践中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
      之所以夫妻会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还不是因为双方就离婚的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了纠纷,这种情况下也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那实践中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才好,也就是此时需要准备些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才好 起诉离婚要做...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


·考虑诉讼成本国家赔偿申请是否划算?
      我国为那些因国家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公民设置了多种救济制度,除了行政复议外还可以通过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但是现实中能够成功申请到国家赔偿的案例却少之又少,其中的原因显而易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分析如果考虑诉讼成本国家赔偿申请是否划算。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诉讼成本 (一)需要交给法院...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时候会选择离婚,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商离婚,这种情况下双方都能达成一致,可以和平离婚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达不成一致,所以就闹上法庭,这里面说的就是诉讼离婚,这种离婚通常情况下一是财产问题,还有一种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了,很多夫妻虽然要离婚,但是还是要争...


·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
      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 ??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历来是争议的焦点。提交有关证据有利于抚养权的争夺,那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抚养权关乎自己能否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因此我们对抚养权的争夺中得问题多加注意,那争夺抚养权应注意什么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对于任何一个准备离婚的人来说,都是重点关注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包括协议离婚的方式,这个时候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协商分配,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首先,我们来了...


·社会抚养费开支范围是什么
      在计划生育法律规定范围之外的生育行为属于超生行为,违反了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因此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的。有关部门在依法收取社会抚养费以后也会按照规定进行支出的,但是社会抚养费开支范围包括哪些,了解的人就不是很多了。下面我们将给您介绍一下社会抚养费的支出问题。 一、社会抚养费...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案件中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