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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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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经常说的恶意欠薪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只不过有的人习惯性的称之为恶意欠薪而言。此时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那到底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2、犯罪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3、犯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数额较大。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二、欠多少钱可以构成恶意欠薪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了。其中恶意欠薪的行为其实不是必然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很多时候还是会按照一般的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不过要是欠薪的情况比较严重,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那才会认定构成犯罪。而在对恶意欠薪作出认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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