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由于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在受伤后,职员一般都会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的,必须按照各地鉴定标准的规定,向有权受理机关提出得到赔偿的请求的。就实际情况来说,我国各地的鉴定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合肥工伤鉴定标准2017的相关信息。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2017: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自2015年1月1日实行新标准了! 高飞律师提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以下简称“新标准”)已于2015年1月1日实施。其中,九级工伤标准中原“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修订为“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为做好新标准的平稳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实施修订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1号),通知中明确了新旧标准过渡的有关事项。一、新标准实施后,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新标准进行鉴定。二、新标准实施前,已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但尚未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新标准进行鉴定。若因标准发生变化导致鉴定级别低于原标准的,按照就高原则作出鉴定结论。三、新标准实施前已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新标准实施后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或者再次鉴定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新标准进行鉴定。四、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及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鉴定级别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自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相应调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作调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发标准,按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最后一次的鉴定结论确定。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是在制定颁发后,一直沿用的,根据该标准的规定,职员必须在按照既定的流程得到鉴定结果后,才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得到经济赔偿的请求,若用人单位就不支付赔偿金的,受害者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得到经济的请求。
  
  
  


·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
      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更有人不能分清什么是解除劳动关系。等到新公司任职时问题就出来了,谁也不知道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后果,更不知道辞职后的劳动关系怎解除?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本经常被您忽略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离职情况...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对于劳动者来说,遭遇工伤就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但是很多时候,劳动者并不知道自己能得带哪些工伤待遇,这对于劳动者的经济状况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那么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护理费怎么计算呢?那接下来就由我们给您讲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根据工伤...


·最低工资有什么用
      最低工资有什么用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


·劳动关系起始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劳动关系的确立对于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在确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才会为劳动者提供工资福利待遇,而当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后才能凭借已确立的关系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但是对于具体的劳动关系确立起始时间大多数人都没有关注过,那么劳动关系起始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呢?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


·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
      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工程都需要进行验收,这是因为验收会让整个工程完成的更加圆满,会让当事人对于这个工程更加的放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装修房子的时候需要承包门窗等工程,那么,在我国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


·一、因工作致髌骨骨折工伤如何理赔?
      一、因工作致髌骨骨折工伤如何理赔? 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工会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至一年内自行申请。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用人单位、...


·一、劳动合同法474887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474887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工作?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工作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


·工伤鉴定多少时间限制?
      国家对劳动者的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一定的工伤赔偿。不过,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劳动者应到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鉴定。国家对工伤鉴定的时间有一定的限制,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工伤鉴定多少时间限制吧。 一、工伤鉴定多少时间限制? 1、...


·灼伤、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
      职工同单位签订合同受,就会享受到社保待遇。如果以后受到工伤,职业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得到工伤保险赔付的。工作期间职工不小心烫伤了自己算个是比较常见的工伤了,但也有个别的除外。下面我们就以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做个详细的说明。 烫伤程度区分 1、一度烧烫伤:只伤及表皮层,受伤...


·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处理实用核心法规
      职工和企事业单位达成用工意向,在正式就职开始工作前要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若是以后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下面给您讲解一下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处理实用核心法规。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