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处理买卖婚姻要注意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选择是否结婚,在结婚后,若出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也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以及存在着包办、买卖婚姻的情形,此时,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
  
  一、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
  
  1、什么是买卖婚姻
  
  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
  
  2、买卖婚姻的特点
  
  (1)最大特点:索取大量财物的目的;
  
  (2)违反当事人的意愿;
  
  (3)形式多样,常见的有高价彩礼、拐卖妇女;
  
  (4)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
  
  3、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包办婚姻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必然是包办婚姻。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对婚姻当事人实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包办强迫外,还有一个借此索取财物的问题。
  
  4、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
  
  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总是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用人民币来衡量婚姻,也叫买卖婚姻。
  
  二、处理买卖婚姻要注意什么
  
  1、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总是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用人民币来衡量婚姻,也叫买卖婚姻。
  
  三、买卖婚姻的法律后果
  
  买卖婚姻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广义的买卖婚姻还包括以聘金、聘礼、嫁妆等其他形式索取财物的婚姻。历史上由于男女两性地位的不平等,以女方索取财物者居多,也有男方以索取一定量的嫁资作为成婚条件的。狭义的买卖婚姻仅指以妇女作为婚姻交易之标的。
  
  禁止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与包办婚姻不同,其婚姻是自主自愿的,索取财物是违法行为。在现代社会买卖婚姻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中国属于无效婚姻。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者,按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买卖婚姻,是指以索要财物为目的的婚姻关系,此时,发现自己受骗的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呢,也即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买卖婚姻是介意解除的,但在司法实践中,申请解除的一方是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的,故而以买卖婚姻为由,宣判离婚的情形是较为罕见的。
  
  


·如何确定离婚纠纷的管辖
      夫妻感情破裂后,如果协议离婚不成,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也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此时该如何确定离婚纠纷的管辖法院呢?针对这一个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排除...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登记条...


·家庭暴力如何离婚
      家庭暴力如何离婚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


·婚外情的取证方法有哪些
      如果夫妻一方有了婚外情,另一方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要求赔偿的,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外情才行。那你知道婚外情该如何取证吗,取证方法有哪些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一方有婚外情如何取证? (一)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婚...


·两人没有结婚证分开孩子该归谁
      两人没有结婚证分开孩子该归谁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


·诉讼离婚不判离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是法律上对于两个人结合的承认,当事人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诸法律。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法官享有很大的司法裁量权。那么,通常诉讼离婚不判离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哪些情况法院一般判离婚 ...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
      您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同时也是对法律的蔑视。醉驾情况下事故发生几率大大增加,我们应该做到酒后拒驾的行为。那么,一旦醉驾后,醉驾法庭自己陈述该怎么做呢? 一、醉酒驾驶在法庭上如何做认罪悔罪陈述 参考如下:因法律意识淡...


·离婚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目前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法律只规定了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等四种情形可以提离婚损害赔偿。出轨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会被视为过错,财产分割会向无过错方适当倾斜,但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出轨并不...


·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说的直白点其实也就是诉讼离婚、打离婚官司,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现实中往往是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才会选择这种方式。而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也需要带上一定的材料,究竟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