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怎样规定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我国存在着许多无效的婚姻,对于这些婚姻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也就是说不能够引起法律上的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人弄不明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1、基本功能不同;
  
  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
  
  无效婚姻制度最初诞生也是为了使人们合法摆脱婚姻的束缚。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无效婚姻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违法婚姻,提高婚姻质量,维护民法典的尊严。
  
  2、前提不同;
  
  离婚是已成立而又完全有效的婚姻,因婚后发生的原因向将来消灭婚姻的效力。因而合法有效的婚姻存在是离婚的前提;而无效婚姻中双方当事人的结合在成立之始就存在重大瑕疵,因而原则上从缔结之日起就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
  
  3、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
  
  离婚是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作出终止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因而只有离婚双方当事人才能提出离婚之诉。无效婚姻是当事人违法结合的法律后果,具有明显的制裁性质。所以,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除当事人享有诉权外,利害关系人和检察机关都可提起婚姻无效之诉。
  
  4、时效期间不同;
  
  婚姻无效的请求权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行使,也可以在夫妻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行使。
  
  二、离婚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首先两者的基本功能不同,离婚反映的夫妻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愿的体现,但是无效婚姻是因为违背了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因此会被强制性的宣告无效,其次,前提不一样,离婚是基于一个有效的婚姻而提出的,但是无效婚姻的前提不存在有效婚姻。
  
  


·实际抚养人和监护人有什么区别?
      实际抚养人和监护人有什么区别?1、监护人的概念大于抚养人,抚养只是监护的一种表现形式,一个人可能是另一个人的监护人,但并不承担抚养义务,法律上的抚养人一定是监护人监护人的概念大于抚养人,抚养只是监护的一种表现形式,一个人可能是另一个人的监护人,但并不承担抚养义务,法律上的抚养人一...


·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
      通常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时候,此时其政治权利是被剥夺的,但由于一些人搞不清楚究竟被剥夺的是哪些权利,因此就认为罪犯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结婚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据了解,服刑人员的婚姻自由权虽并未被剥夺...


·内蒙国家赔偿多少钱,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造成伤害,公民可以申请进行国家赔偿。我国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不同,所以不同地区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不同的。而内蒙国家赔偿多少钱也是根据内蒙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制定的。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内蒙地区的国家赔偿情况吧。 一、内蒙国家赔偿...


·登记离婚与起诉离婚区别是什么
      登记离婚与起诉离婚区别是什么1、程序的区别。具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持有关证件,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去办理协议,也可以双方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协议,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时达成一致协议。不同的是在民政部门发的是离婚证,而法院发的是调解书,法院的调解书就等于“离婚证”不必去...


·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要是以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离婚夫妻必须要先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协议,也就是您常说的离婚协议,否则是不能达到离婚目的的。那么现实中,当事人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1、离婚协议内...


·一、离婚财产分割与抚养费的认定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与抚养费的认定是什么?1、离婚财产分割的认定。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没领结婚证的话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


·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
       对于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来讲,此时除了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做出明确的处理,那到底这个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呢?若你对此不是很了解,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 一、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包含...


·收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技巧
      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有理也打不赢官司。要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必须掌握许多合法有效的证据。对于收集离婚证据,有一些具体的技巧。那到底收集离婚证据有哪些技巧?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收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技巧 收集和提交离婚案件证...


·涉外离婚律师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婚姻问题涉及到的是夫妻双方两个人,随着全球化的加快,婚姻不仅是国内的婚姻,也会涉及到国外婚姻,不同国度的人结婚也变得很常见了,但是跨国婚姻在离婚的时候是比较麻烦的,您最好请涉外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解决涉外离婚的问题。 一、涉外离婚律师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在适用法律时需...


·男方起诉离婚并且还要抚养费女方该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财产分割这一方面常常成为争议的问题外,孩子往往也无辜地成为争论点,孩子由哪方抚养,哪方出抚养费,具体每月的抚养费是多少,这些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十分常见。具体而言,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并且还要抚养费,女方该怎么办呢?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下相关法律做出解答。 一、抚养费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