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妨害动植物检疫罪?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历史上出现过的几次大的疾病几乎都给人们带来了灭顶之灾,让人们印象深刻,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我们对于各种疾病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楚,也发现了动植物也能够传染疾病,因此针对动植物也有专门的检疫,那么什么是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呢?
  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条文]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七)将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修正案对刑法原条文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将“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修改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使该条的适用范围由过去只适用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扩大到“境内”所有动植物防疫、检疫。具体是指:违反有关动物疫情管理规定的行为,如瞒报、谎报动物疫情;违反规定处置染疫动物、产品、排泄物、污染物;违反有关动物检疫管理规定的行为,如违法规定运输染疫、疑似染疫、疫区易感、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制品;藏匿、转移、盗掘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运输、屠宰、加工动物、动物产品逃避检疫等行为。二是对追究刑事责任增加了“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的情形。由以上的法律条文原文和关于法条的修改,我们都能看出来,我国对于动植物检疫的看重,这也显示了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对于可能危及我们人身安全的各方面都牢牢把关,而我们作为普通人。
  
  
  


·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
      产生矛盾之后,有的人当时不会发作,但在之后却有可能雇凶打人或雇凶杀人,这机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在雇凶杀人未遂的情况下,此时该判什么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 根据《刑法》规定,应该定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未遂,对于未遂犯,可...


·刑事案件(辩护)一般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什么民事诉讼是我们自身维护权益非常重要的手段,如果生活中出现民事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来处理解决的话,我们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自身遇到的问题,但当前大部分人不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这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


·刑事附带民事检察院抗诉申请书的格式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检察院抗诉申请书的格式是什么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如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请求的,还应写明申请人与被害人的身份关系。 因不服___________ 人民法院(年号)刑初字第_______ 号刑事判决书,特提请贵院提出抗诉。 ...


·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一、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文...


·过失犯罪的各类情况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各类情况是什么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


·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行为是十分常见的,但有遗弃行为并不代表会构成遗弃罪。在确定对方构成遗弃罪之后,被遗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参照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理。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最高法关于遗弃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哪个更严重?
       一、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哪个严重 1、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 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 3、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 ...


·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各类繁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在日常生活中很少被大众所知晓,这其中就包括了传染病菌种扩散罪。传染病菌种扩散罪的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会对社会及群众造成严重的威胁。那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是什么?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是什么? 传染...


·传销罪名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国法律中尚未规定有传销罪这个罪名,但若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既然传销行为会构成犯罪,那么性质上就属于刑事案件。而对于刑事犯罪,对于罪名的确认是要非常严谨的,针对于传销活动构成的犯罪,依据刑法上的规定,最高检和人民法院作出了传销罪名司法解...


·侵犯商业秘密罪所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所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1、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为了保障商业秘密交易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促进交易各方的相互信赖,对于善意且有偿获取商业秘密之人借鉴“善意取得”制度提供保护,而对于恶意,或善意无偿之人,考虑到商业秘密权利人保护的必要性和...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