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中规定的注册公司法人有啥风险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法律中规定的注册公司法人有啥风险现在由于政策的支持和鼓励,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创业型公司,往往仅需要十多人或者是数十人就可以成立一家公司,公司是需要法人代表的。法人代表作为一家公司的管理层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有责任就有风险。那么注册公司法人有啥风险呢。
  一、注册公司法人有啥风险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刑法中,有大量的收费是一种双重惩罚制度,也就是说,企业本身是一个罚款,而对企业的负责人是刑事处罚。如果一些公司实际上触犯了刑法,最直接的方法,因此,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公司谁是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相反,登记可以作为确定责任的依据。即使已经签署的协议,休眠股东是非常明确的,毕竟,由警方审讯一直是不那么舒适。即使公司没有涉及刑事犯罪,对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或公司的债务纠纷,债权人将把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共同被告,更为严重的是,它可能倒打一耙公司的行为,被推到公司的行为将被归因于个人债务的公司法产生的债务冒用姓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公司也可能滥用自己的立场,对公司利益的行为,法律代表,并提出公司诉讼的法定代表人,然后显名股东虚假法定代表人亩不能忍受无厘头的责任。加入一个公司应该赚钱或一些好处,如果公司没有进行深入的了解,尤其是对隐名股东的深刻理解和其他股东不能贸然答应在显名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会带来很多法律风险。
  二、法人分类
  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如果是自己想要当法人代表的话就要明白上述的风险,如果是其他人要求帮忙担任法人代表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因为这意味着要对公司的行为负责任,不仅仅是要承担经济责任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公司法到了一定期限都会进行修订,以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调解市场经济,使其合理运行。在近期的公司法修订中,引入了一个新投票制度:累计投票制。那么,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本文将会详细为您解答。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新公司法第...


·企业拆迁应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企业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一是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销售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合同可以吗
      销售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合同可以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


·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涉及公司的,就需要出具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那么,在实践中,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


·外资公司注销流程有哪些
      外资公司注销流程有哪些 一、外资公司注销流程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


·国有企业拆迁标准是什么?
      国有企业拆迁标准是什么? 拆迁想必您都有所了解,小到农村房屋拆迁,大到国有企业拆迁,不论是哪一种您都非常关注拆迁补偿款问题,前段时间有网友向我们咨询国有企业拆迁补偿问题,下面我们告诉你在国有企业拆迁中的标准是什么?范围包括哪些? 一、国有企业拆迁补偿种类 (一)土地、房屋...


·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进行改制的申请。在改制之前,需要根据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改制过程中,也需要按照该法规的规定从事活动,但是由于企业改制引起的纠纷依旧是较为常见的,故而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此种现象制定了...


·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是什么意思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公司法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这是股份制公司的特点,在人事和财务上的话语权。公司虽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1、 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原来那种纯粹以完成兼并政治任务或获取资产转让差价为目的的兼并行为将不再成为企业兼并行为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吗?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吗?在实践中,我们知道企业或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在法律和行政事务上的一个代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权利义务的一个人。那么在合伙企业有法人代表吗?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的吗?下面为您介绍一下。 一、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


·有限公司法人退股的方法
      有限公司法人退股的方法退股不仅只有股东可以退股,公司法人一样也可以退股。但退股方法和股东退股的方法是有点不一样的。那么有限公司法人退股的方法是怎样的呢?又是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申请退股呢?退股这个决定还是需要深思熟虑才好。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接下来就为你做一些介绍。 一、有限公司法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