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交通设施包括了很多,如轨道、公路等等,而对这些设施进行破坏,那往往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很严重的。对此,我国《刑法》也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不过此时需要区分一下究竟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如果是过失的那构成的就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究竟法律中对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安全运行,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倾覆、毁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因此,理应运用刑法武器惩治此种犯罪行为。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犯罪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对象,即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而且,这些交通设施必须是处于正在使用中。因为只有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才可能危害交通运输安全,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如果行为过失损坏的交通设施不是正在使用中,而是正在生产或正在修理而未交付使用,或者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成立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这是本罪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所在。(1)行为人必须实施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发生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由于行为人缺乏谨慎所致。如火车通过铁路道口不慎将路旁放置的废钢挂带在路轨上,造成列车颠覆。如果直接管理交通设备的人员,在操作中违反规章制度,以致过失破坏交通设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2)破坏交通设备的过失行为必须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即造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果未成后果或者后果不严重,不构成本罪。(3)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同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严重后果不是由于行为人过失行为所引起,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依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据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毕竟在过失犯罪的情况下,行为人主观的恶性不是那么大,因此也不宜处罚的过重。而对于故意犯罪,往往做出的处罚就是比较重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火车票学生票预售期是怎样的?
      火车票学生票预售期是怎样的? 一、学生火车票购买时间及购买优惠票规定 铁路部门规定,学生票购票时间段寒假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暑假为6月1日至9月30日,学生每年可限购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现在,学生在各代售点购买学生票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因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目前审判实践中对此通常都是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是多久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问题,通常都是指在在交通事故赔偿方面产生纠纷时,此时一方依法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问题。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


·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有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在今天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同的地方也有适合当地不同的解决办法。为了快速并且有效率的解决相应的事故问题,我们了解不同地区与之相关的措施和处理办法也是必不可少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的”相关知识,供您进行了解。 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一、报警 ...


·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要是不幸造成人员死亡的话,那此时作出的赔偿与造成伤残的赔偿是截然不同的。其中交通死亡中的赔偿就包括了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那其中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那些 交通事...


·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
      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生活中有大大小小的交通违章事故,对于违反了交通规则的人,应该怎么解决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这个问题呢?违章费是有省内省外不同的处理违章的地点,省外的违章处理就比较麻烦。那么就由我们来给您简单讲讲这方面的知识。一、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1、车辆违章如果被交警当...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挂靠车辆的责任承担
      挂靠在现代生活十分常见,分为有偿挂靠与无偿挂靠,其中在运输行业较为流行,有些车主将自己的私家车挂靠到一些有资质的运营公司进行运营运输活动。虽然挂靠简单、方便但是车辆在挂靠中出现了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就会出现纠纷,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挂靠车辆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


·汽车划痕险保费多少钱5000
       现在人们出行就是完全机动化的,人均机动车拥有量是属于高速发达,但从大数据来看交通拥堵,出行效率,出行的风险的确实也是给您带来了不少的困扰,其中有一种特别让人心里面不舒服的就是汽车老是被划伤.我们看到有人比较好奇汽车划痕险保费多少钱5000?其实要看您的车是多少钱了,30万元以下...


·浅析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保全车辆
      浅析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保全车辆您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都有可能涉及到民事诉讼中,涉及到财产保全的也不在少数,目的就是确保自己的切身利益得到法律保障,财产保全就是其中的手段之一,有的选择了民事诉讼保全车辆,通过保全车辆等有价值的财产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待法律的宣判,但是到底该如何保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在科技日益进步的现今社会,汽车早已经演变成为了您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出行工具之一,那么在享受这份便利的同时,您也需要了解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例如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进行责任认定,并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怎么写呢?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