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在实际生活中极容易产生有关金钱借贷的纠纷,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升,以及出现越来越多欠债不还的“老赖”,因此提起法律诉讼请求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强制对方还款的方法越来越多的被选择与使用,但是在起诉时,关于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是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法律定义及适用
  我国最高法院发布的2011 版的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关于案由的确定标准,即对于民事案件案由的表述方式原则上确定为 “法律关系性质”加“纠纷”,一般不再包含争议焦点、标的物、侵权方式等要素。在 2008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关于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的基础上,将侵权责任纠纷案由提升为第一级案由,将案由的编排体系重新划分为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二、确定原则
  在对案件确定案由前,首先要固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明确、矛盾的要及时予以释明,让原告自己选择诉因,避免原告的诉讼请求始终始终处于模糊、游离状态,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造成法律适用上的困难。在固定原告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判断其选择适用的法律关系性质,进而寻找其请求权基础(如基于物权还是债权;如是债权,是约定之债还是法定之债;如是约定之债,基于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如是法定之债,是侵权之诉还是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诉),在此基础上依照《案由规定》确定案由。
  
  三、确定方法
  
  1、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欠款就是应该付的款没有付而已。
  
  2、欠款的案由如何确定,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比如买卖未付款,那就是买卖合同纠纷。比如未支付房租,那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确定案由是合议庭或独任法官的职权和职责范围,不属于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职责,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权基础,但是无法决定案件的案由,故合议庭或独任法官应以当事人选择的请求权基础并结合《案由规定》,主动对案件“定性”,确定适当的案由。立案庭、一审、二审、再审法官或合议庭乃至院审委会都有对案件案由确定的权利。正因如此,实践中,不同法院不同合议庭不同法官对同一案件案由确定不统一,根源在于对案件性质(法律关系性质)认识上的差异。
  
  根据上面简要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在起诉时,关于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的问题,我们必须首先了解我国关于案由适用法律法规以及确认是原则、做判断主体为什么,然后才是具体的确认方法,需要根据案情及专业法律人士的判断、当事人的诉求综合判断确认。
  
  
  
  


·孩子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
      孩子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


·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
       作为 案件的被告还有原告都是有权利要求别人为自己代理诉讼的,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那么关于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一般诉讼代理人都是律师担任,所以代理词也是律师写,规定委托的情况,以及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 一、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


·法律上借条一般包括哪四部分
      法律上借条一般包括哪四部分条一般包括债务人、债权人、债款以及偿还期限。欠条要包含以下内容法律才承认。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欠条格式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正-文,...


·哪些债务能被继承
      哪些债务能被继承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 一、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 一、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处理方式为:原告已经将债权合法转让的,与被告之间已无直接利害关系,原告应当申请撤诉;接受债权转让的第三人,作为适格原告,可以决定是否重新起诉或与原被告协商解决。债务人接到...


·刑事诉讼法诈骗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诈骗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日常生活中,个人和单位经常会因为资金需要向金融机构贷款,如果个人通过伪造的证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等材料,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话,会触犯刑法,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刑事诉讼法诈骗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一、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


·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现代社会,人们经常从事一些投资活动,购买公司债券就是投资活动的一种,因为公司债权相比较其他投资方式来说风险较小,收入也比较稳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那么,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哪些...


·老公欠信用卡和妻子有关吗
      老公欠信用卡和妻子有关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含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不需要分割,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