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工伤鉴定7级该赔偿多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是有明确的鉴定标准,在工作当中受伤了,算是工伤,在做了基本的工伤伤残鉴定之后,如果医疗机构提出工伤鉴定7级的证明的话,公司和政府有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呢?下面我们就带您简单了解下如果工伤鉴定7级的鉴定和具体赔偿标准。
  
  工伤鉴定7级具体赔偿: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他相关费用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工资越高那么得到的赔偿数字就有可能会越高。发生工伤虽然是个比较悲惨的事情,但是要了解和善于去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工伤保险基金和所在单位的帮助和赔偿。工伤发生后,需及时就医,然后由医疗机构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之后的具体赔偿按标准要求单位负责。不过工作中还是要万分小心,注意安全。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除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外,在办理失业证、社保转移时也常需要用到它。也就是说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最好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一起办理了,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办法,以供您了解。 一、劳动关系解除...


·一、中止劳动合同恢复后会怎么处理?
      一、中止劳动合同恢复后会怎么处理?中止劳动合同恢复后职员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决定,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合同恢复要如何...


·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可直接走人吗
      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可直接走人吗我们现在所签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具体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也可以选择是否续签。那要是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可直接走人吗?可能很多人对此还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可直接走人...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界定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界定方式有哪些? 目前在建设工程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导致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我们知道不同的质量缺陷,需要承担责任各不相同。那么,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界定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工程质量责任由承...


·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工伤待遇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工伤待遇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不属于;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基本范畴 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工程是承包给专门的公司进行的,在工程完成之后需要由相关的人员进行验收,您可能不知道验收需要注意什么。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单位工程质...


·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般都会喜欢找有“十三薪”或者是有年终奖的
      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般都会喜欢找有“十三薪”或者是有年终奖的用人单位,并且这类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比较好。那么,在法律上,年终奖属于工资范畴吗?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该范畴,并且将年终奖拖在年后发属于违法吗?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年终奖属于...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相关内容建筑工程您可能了解是干什么的,那对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呢?工程的建设是要准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工程的设计是要符合相应的规定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就是对工程作出相应的要求。那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建设工程...


·工地受伤要马上报警吗?
      工地受伤要马上报警吗对于这个问题,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工地受伤,因为工地上一般情况下,工人手里是没有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工人一方选择报警,有利于搜集证据。如果是用人单位一方则不需要。发生工地受伤的事故之后,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


·司机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
      司机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 《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障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