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采购一些家用电器时会有售后保修期,除此之外工程也是有保修期的。所有工程在修建完之后都会有一定的保修期,针对不同工程类型保修期时间长短也不相同。那么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2年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
  
  二、桥梁工程质保年限一般为多长时间?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保修。
  
  
  (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在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义务保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东西的质量以及后续的质保一直都是人们很注重的问题, 不论是买的小的器具或者民用工程还是商业工程质量和质保。不同的工程分类质保期也是不同的,市政桥梁工程质保期更是如此。
  
  
  上文中已经阐述了工程保修期时间的长短。总结为几点,一是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二是水电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而对于市政基础工程就为特殊些,此工程的维修期为设计规定的合同使用年限。还有一点就是工程保修单位内和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一、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心脏病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在我国工伤鉴定没下来能辞职吗
      日常生活当中,各种天灾人祸总是难以避免。很多人在遭受工伤以后,会及时的申请做工伤鉴定,但是,做工伤鉴定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才可以拿到结果的。但是,可能在这期间有人会因为自己的身体原因想要离职。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没下来能辞职吗?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介绍。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没下来能辞...


·一、最新工伤认定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一、最新工伤认定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最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司法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上可知,如果发生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则被告住...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一、工程罚款通知单范文 工程罚款通知单 致 : 你公司施工的 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我司决定对你公司处以 元的罚款,人民币(大写): 元。此费用将从你公司当月工程款中...


·劳动争议二审改判要一审同意吗
      不需要的,二审改判是不需要得到一审的同意,二审是能够直接判决,但是要获得二审改判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很多案件的二审都不会改判。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率不是很大,如果二审法院认为确实审判不当,很有可能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由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第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由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要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包括三种情况:⑴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主要分为政府主管部分的行政处罚和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 其中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罚款,例如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10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罚款;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500万元到2000万元不等罚款。 刑事处罚部分如果是...


·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话,那么就要根据相关
      相信您都知道,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话,那么就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者离职的情况下,也有一些情况需要单位支付补偿金,不过某些情况下单位是可以不支付补偿金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职,公司不支付补偿金呢?我们为您解答。什么情况下离职公司不支付补偿金并...


·劳动合同怎么编写?
      劳动合同怎么编写?包括什么内容? 1、劳动合同怎么编写?包括什么内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一、为什么要进行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 ? 从大集体成立的那天起,大集体职工与正式工之间就没有真正的平等过。目前,大集体企业存在很多困难。 大集体职工生活困难。很多职工生活难以为继,因为没钱治病,很多职工小病拖成大病,因病致贫现象愈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