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生活当中,如果说自己的婚姻关系是属于法院上认定的无效婚姻的话,那么说句实话,如果在日后夫妻双方要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可能自己的一些权益就没有办法按照正常的婚姻关系进行处理了。您都在生活当中比较熟知的就是近亲不能结婚,其实我国针对婚姻无效的分类是比较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关于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规定。自此,中国婚姻法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修改后的婚姻法为了明确划清无效婚姻与合法婚姻的界限,在第十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达法定婚龄的。
  
  二、无效婚姻怎么解除?
  
  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规定:
  
  (一)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二)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姻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三)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三、人民法院对于无效婚姻的处理
  
  (一)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二)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三)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四)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婚姻法当中的无效婚姻一共有四种。其实都是您在生活当中比较熟知的,包括重婚,近亲结婚,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这些情况都属于无效婚姻。像尤其是近亲结婚或者是在有病的情况下结婚等这些肯定对当事人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在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之前因为家庭暴力的物质损害,因为家庭暴力精神痛苦,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出损害赔偿的必须与提起离婚诉讼一并提出,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 二、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实践中,因为婚姻家庭而产生的纠纷也是很多的,而此时要想对这些纠纷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才行。那究竟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呢?我们作出了相应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总结如下: 一、离婚案件 1、婚...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可以看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可以看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不可以看,批捕后只有律师可以见面,一般是37天内检察院出具批捕通知书,批捕后有两个月侦查阶段,再到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之后再到审判阶段是两个月。法院判决之后嫌疑人移送到监狱之后家属第一次见需要法官开具会见单才能见。二、法律依...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


·在我国国家拒不认罪必须严惩吗
      在犯罪嫌疑人的相关审判过程中,执法人员和相关监察工作人员会进行收集犯罪证据向法院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若是符合事实则会判出相应的徒刑和处罚。那么,拒不认罪必须严惩吗?按照我国国家的规定,若是拒不认罪的当事人符合犯罪依据依然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一、拒不认罪如何处罚 首...


·婚后共同财产能分开吗?
      婚后共同财产能分开吗? 当夫妻双方离婚时,是必须进行财产分割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上法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由于在婚前交往的时候男女双方了解的不够透彻,婚后由于性格等各种原因的不和,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走上离婚的道路。而在离婚的道路上也会应为很多的原因比如孩子的抚养权,等因素,不能够和平地协议离婚,而走上了诉讼离婚的道路。双方将其婚姻交由法院来判定,那么,上法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今天...


·女方离婚答辩状范文
      法院在审理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中,一般都会要求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诉求提交相应的民事答辩状。该答辩状的内容关系到当事人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女方离婚答辩状该如何来写呢?我们给您拟了一篇女方离婚答辩状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


·起诉离婚一审会判离婚吗
      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不会看实际提起几次诉讼,同时也不会区分究竟是几审程序,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了的,自然法院就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离婚。那到底起诉离婚一审会判离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一审会判离婚吗 1、法院判决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并不是看...


·婚前隐瞒病情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
      按照之前的规定,年轻人结婚前得进行一个体检,如今已经没有这个强制规定,于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出于担心,会隐瞒病史。其实这也是一种对婚姻的不负责,针对隐瞒病情的,新婚姻法给出了解释。那么婚前隐瞒病情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就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婚前隐瞒病情新婚姻法是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