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生活当中,如果说自己的婚姻关系是属于法院上认定的无效婚姻的话,那么说句实话,如果在日后夫妻双方要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可能自己的一些权益就没有办法按照正常的婚姻关系进行处理了。您都在生活当中比较熟知的就是近亲不能结婚,其实我国针对婚姻无效的分类是比较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关于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规定。自此,中国婚姻法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修改后的婚姻法为了明确划清无效婚姻与合法婚姻的界限,在第十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达法定婚龄的。
  
  二、无效婚姻怎么解除?
  
  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规定:
  
  (一)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二)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姻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三)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三、人民法院对于无效婚姻的处理
  
  (一)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二)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三)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四)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婚姻法当中的无效婚姻一共有四种。其实都是您在生活当中比较熟知的,包括重婚,近亲结婚,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这些情况都属于无效婚姻。像尤其是近亲结婚或者是在有病的情况下结婚等这些肯定对当事人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
  
  


·当事人双方同住多久属于重婚罪
      一、当事人双方同住多久属于重婚罪在法律上讲,重婚罪是指,夫妻之间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不管男方或是女方,在外面与别人夫妻相称,过着夫妻生活的,出入成双成对的,在一起同居半年左右的,以这样形式在一起的应该都算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


·法院给判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法院给判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


·诉讼离婚证据的收集
          第一: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是都会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纠纷。此时,肯定就无法协议离婚的,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对抚养权做出判决。那么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


·离婚后再去扯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


·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
      夫妻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此时自然是不能顺利的离婚的。而即使在满足了协议离婚条件的情况下,也提供了相应材料的,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那究竟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 1、离婚协议要合法。 ...


·因家庭矛盾精神病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吗
      因家庭矛盾精神病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吗?和精神病人不能协议离婚,由于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也就不能通过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民法典》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


·男女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
      男女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


·宜宾起诉离婚怎么收费?
      夫妻离婚时,如果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发生争议,导致无法协议离婚,那么其中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来决定 孩子的归属问题和财产好何分配。起诉离婚会涉及到律师费和诉讼费的收取,下面我们就以四川宜宾为例,介绍一下宜宾起诉离婚怎么收费。 一、宜宾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律...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通常是双方的感情破裂,已经无法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对婚内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合理的安排。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男方在服刑,而女方想要离婚的情况,那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