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什么
  
  抹灰这一个步骤是 一个房屋建成不可或缺的关键步骤,这一步骤的工程质量检验关系下到一步骤工程的实施。包括垫层、基础、外加搭设、主体、砌体、刮腻子、外架拆除、栏杆、屋面、地坪、地砖等这步骤,每一步也都有着要格的质量检验规范要求,每一个步骤的作业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施工。那么抹灰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什么呢?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规范说明如下。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4.1.3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4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4.1.7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4.1.9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1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4.2一般抹灰工程
  
  4.2.1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主控项目
  
  4.2.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3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2.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5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2.6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2.7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4.2.8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9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1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
  
  表4.2.11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1 2 3 4 5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分格条(缝)直线度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允许偏差(mm) 4 4 4 4 4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检验方法 3 3 3 3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
  
  (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4.3 装饰抹灰工质量检验规范
  
  4.3.1 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3.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3.3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3.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3.5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3.6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 、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 、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 、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3.7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4.3.8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9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9的规定。
  
  表4.3.9 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 目 水刷石 斩假石 干粘石 假面砖 检验方法 1 2 3 4 5 立面垂直度 5 表面平整 3 度 阳角方正 3 分格条(缝)直线度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3 4 3 3 3 3 5 5 4 3 - 5 4 4 3 -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4.4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4.4.1 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4.2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4.3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4.4.4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4.5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让从事建筑行业的抹灰这一步骤的施工作业人员有了行业标准,能够按照上文的行业标准规范来严格施工,不会因为没有标准而导致房屋质量问题。作为业主方,有了这个工程质量检验规范,在验收时质量有了依据,如果达不到规范要求,可要求作业人员返工,从而达到规范标准要求,为下一步骤垫定了扎实的基础。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劳动用工合同其实也就是指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必须要签订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签订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的形式来签订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承担不利的责任。但是这个劳动合同书该怎么写呢?本站我们提供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


·可以从工资流水认定劳动关系吗
      在大学的就业指导课上老师就教我们出了社会去公司应聘后,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我们劳动者的自身利益,而当我们真正出了社会后才发现有的公司竟然不跟我们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问题就来了,可以从工资流水认定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从工资流水认定劳动关系吗 工资...


·脚趾骨折工伤赔多少钱?
      在工作中特别是工人工作在工地很容易出现身体伤害,也就是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将会给当事人带来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经济上的巨大损失,个人承担不起高额的费用。因此对于工伤有严格的规定,那脚趾骨折工伤赔多少钱?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事故赔偿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有的人认为在试用期内不用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有在转正之后才需要正式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呢?这是广大劳动者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原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


·工作中何谓事实劳动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是每个人每天都需要去做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每位即将工作还是已经在工作的人都需要去了解的,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咨询更多的法律知识,而事务劳动关系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那何谓事实劳动关系?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体?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体有哪些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肯定是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多的获取到赔偿金,太和县发生工伤鉴定为十级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一次性的领取伤残补助金,一般是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这7个月的工资是按照平均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


·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都是由专门的检测单位来进行的,因此检测建设
      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都是由专门的检测单位来进行的,因此检测建设工程质量的单位,都有着详细的检测办法。这些专业的检测手段,都是在结合实际情况和过往的经验当中整理出来的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有效的防止了建设工程质量上的瑕疵。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是什么? 一、建设工...


·办工伤认定证人用去吗?
      由于日常生活具有不确定性,且在劳动市场中的工作不乏高危性,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是由发生的,此时,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时,受伤的职员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提出工伤认定,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办工伤认定证人用去吗? 一、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者...


·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
      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严重的工程款拖欠导致不少企业发生了财务危机,甚至濒临倒闭,可是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企业又能不能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呢,又该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这些问题各个施工企业甚为关心,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