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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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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用人单位赔付劳动者赔偿金一共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依照法律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第二种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的情况,第三种是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违法解除的情况,这三种情况下的赔偿金的计算方式都不一样。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 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 培训费用 直接经济损失 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 合理的调查费用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法律条文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另一方面是看职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但是工作年限超过了十二年的就只能按照十二年的薪酬去计算。如果是劳动者的过失造成的合同解除那赔偿金中还要包含培训费等一定的其他费用。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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