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非法集资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非法集资有些时候的表面文章是做的比较充足得,像模像样的设立公司,公司内部的设立好像表面上看上去也是合法的。比如说在设立公司以后,也会依法成立监事会。不过,所有的做法都是要掩盖自己非法集资的主要目的,这是非法集资最主要的特征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非法集资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非法集资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要看公司所犯何罪,监事是否尽职尽责来判断。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非法集资表现方式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三、非法集资解释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金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我国,非法集资的直接责任人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作为公司的监视会,其实也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就是要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的,所以既然公司非法集资,那么财务状况肯定是有问题的,那么监视如果没有检查出来,也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
  
  


·销售人员是每个企业比不可少的职员类型,公司的利润发展离不开销
      销售人员是每个企业比不可少的职员类型,公司的利润发展离不开销售人员。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以提成款的方式给销售人员计酬。那么提成款是劳动者的工资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提成款是劳动者的工资吗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


·企业裁员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要想裁员的,那么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操作,此时除了要满足相应的裁员条件外,还需要按照规定的企业裁员的流程进行。那到底企业裁员的流程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裁员的流程是什么 针对目前经济状况不好的情况,很多公司提出了经济性裁...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发展,收购上市公司的事件时常发生。当你想要收购一家上市公司时,可以选择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的方式,要是选择要约收购,那么对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你解答。 一、上市公司收购要约内容有哪些...


·创业公司融资的钱怎么回报投资者?
      创业公司融资的钱怎么回报投资者?现在是全民创业时代,很多年轻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创业,对于创业公司而言,在经营初期最缺的就是资金。一些投资者对创业公司看好的话,会向其投入一笔资金,以追求较高的收益。作为创业公司,要对投资者负责,那么创业公司融资的钱怎么回报投资者?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把自己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公司的公司。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中华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种类有哪些类型?
      根据公司法公司种类有哪些类型? 我们国家的相关公司有大型中型,小型,对公司法来讲,会对公司的种类有一个划分,那么我们国家的公司种类都有哪些类型呢?根据相关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类型一般分为有限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哪些公司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任何人不能够侵犯公司法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可以是法人吗?
      当下很多年轻人选择自主创业成立公司当家做主,推进社会发展,出现很多分公司,那么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的选择中要进行一些了解,以及法人人格的独立性。以免对以后公司的各种情况不能有效的正确的解决,有人问过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可以是法人吗,我们就此问题与您一起学习公司法对其...


·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1、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租赁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需要,办理分公司需要提交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也就是租赁证明,如果不存在租赁关系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流程 一、增资所需要的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字;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基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