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工讨薪法律依据在我国包括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农民工是比较弱势的一个群体,因此我国对于农民工这个群体也是非常重视的,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备受关注,因此您想知道农民工讨薪法律依据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民工讨薪法律依据在我国包括哪些
  
  重要的根据还是《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解决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建议
  
  (一)抓重点,认真解决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1、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使用农民工的企业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监察力度,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
  
  2、要解决最低工资制问题。制定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并与城市居民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起来,体现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原则。三是要探索适合农民工实际的社会保障制度。要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确保他们因工伤亡后及时得到救治和补偿。四是要建立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享公共管理服务的机制。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尽快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适度满足和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
  
  (二)加强劳动安全监管,大力改善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1、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使他们充分了解应当如何做到自我防范和保护,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障部门在检查劳动合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要督促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在合同中写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岗位待遇。
  
  3、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的监测和预防。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病的监督检查和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4、安全生产和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日常巡查,督促各类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健全安全防范、劳动保护措施,对有毒有害生产岗位加强安全监控;对无视安全卫生条件和侵害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的单位及时责成整改、纠正。
  
  5、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要建立农民工集体宿舍,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六是发挥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的作用,把农民工吸纳到安监队伍中来,及时消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6、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女职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三)工会牵头抓好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员工具有法律约束力。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应针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资偏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拖欠工资矛盾依然存在、劳动时间长、生产条件差等问题,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规范用工行为。
  
  农民工在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约定,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工会要督促单位并做好积极的引导。
  
  首先农民工讨薪的最主要的法律就是劳动法,还有一些其他的法律也会对讨薪问题进行相关的规定。我们在这里必须要提醒您如果权益受到伤害一定要寻求法律的帮助,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律师。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一、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1、固定工资劳动者,按照当初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包含加班费。 2、非固定工资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统计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


·正常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正常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1、先和公司协商。不行的话就投诉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


·用人单位与超龄之间的劳动关系的问题
      超龄人员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目前的退休年龄为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根据《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对于达到...


·工伤鉴定在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对于员工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缴纳。而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领取相应的工伤赔偿了。那工伤鉴定在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相信以下文章可以回答您的...


·一、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一、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一、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2、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3、无故克扣拖欠工资,除应尽快支付工资外,额外赔偿25%的赔偿金。 二、合同解除的类型 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是怎样的? 承包方从建设单位那里承包相应的施工项目需要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施工单位会严格要求工程的质量问题,当工程完工后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发放一份质量评定书,那么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 一、工程...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几份够用?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面临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那么具体哪些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几份够用是许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将通过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现在不少公司招聘要求都写明了不要怀孕的女性,因为做事不方便而且容易出意外,公司为了降低风险都不会招聘。可是如果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就增加了意外的风险。那如果发现了怀孕隐瞒入职,可以依法解除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吗,可以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侵犯员工名誉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企业侵犯员工名誉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企业侵犯员工名誉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90条的规定,受害人当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 4、赔偿...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细则具体的内容 一、申请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