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市场竞争白热化的阶段,各家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力,争取到最大的利益或者是其他原因,避免不了的需要融资。这在金融市场来说是比较常见的。但是,融资进行的时候,所面临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并且企业自身也需要做好一定的准备才行。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企业融资是企业的负债行为,企业投资是企业的资产行为-企业融资行为产生于企业投资追逐利润最大化的需求。企业融资所需的数量应是企业投资活动中内部资金不敷支出所余的资金缺口。(一)企业融资方式企业可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借款和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1、吸收直接投资。这是企业创建寸最常用的融资方式之一。投资者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和共享利润的原则,将资金直接投入企业,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启动资金。2、发行股票。通过发行股票可以把大量游资、居民的部分消费资金集中到企业,成为企业的资本金,并转化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股利不能进入成本,要从企业的税后利润中支付。3、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或称公司债券是企业或公司作为发行者向债券购买者出具的、保证到期向债券购买者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凭证。债券持有者无权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利息支出可进人企业成本。4、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企业以偿还和支付一定利息为条件而取得资金的融资行为。银行贷款按照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技术设备贷款、临时贷款和贸易结算贷款等;按有无担保抵押条件分为担保、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按期限还可划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银行贷款具有迅速融集货币资金、方式灵活等特点,但银行贷款审查严格,企业贷款融资后经营压力较大。5、融资租赁。租赁是企业租人并使用某项财产以支付一定租金的活动。当企业不能筹集到购置设备的足够资金,或者企业认为购置某项设备不经济时,便可能考虑用租赁的方式。融资租赁一般是指租赁期在1年以上的租赁。租期不满1年的称为营业租赁。(二)企业融资方式的变化趋势:证券化在企业各种融资中,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是主要的企业融资形式。特别是银行贷款是企业最为传统常用的融资方式。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作为传统融资渠道的银行信贷形式日益受到证券化趋势的挑战,企业融资方式的证券化有两层含义:一是将银行的抵押权和贷款债权转成可流动的资产形式:二是资金的筹措与管理由贷款型的间接融资转化为证券型的直接融资。根据证券化的两层含义,国际上的证券化可分为美国式证券化和欧洲市场式证券化。美式证券化是指将不流动的贷款转换成可销售的证券,近年来国际上迅速增长的抵押证券与贷款销售活动就是典型的例子。贷款证券化提高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分散了风险,并将利率风险转嫁给了投资者?这种方式在美国得到迅速发展,比如美国证券化的住房抵押贷款占住房抵押贷款的比重已由1981年的15%上升至1995年的65%。而传统的贷款方式迅速减少,美国所有非金融性公司的债务总额中,银行贷款比重从1979年的15.7%下降到1994年的8.2%。欧式证券化则是指资金的筹措与管理由贷款型转向证券融资型。欧式证券化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在国际上迅速发展,1985年,国际证券市场融资额首次超过国际信贷市场融资额,这些由公司发行的债券数量从1979年的251亿美元增加至1994年的14863亿美元。企业融资方式证券化趋势意味着企业融资由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转移,金融交易由商业银行向证券机构转移,金融市场中出现非中介化(1)isintermediation)现象,使商业银行业受到挑战。我们在上文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对于企业来说,企业融资的行为可以选择的方式是比较多的,通过发行股票、银行贷款、租赁等这些都可以为企业争取到一定的资金。但是对于企业自身来说,融资毕竟是使企业负债的一种行为,所以,一定要对金融市场比较了解,这样才可以更好的通过融资来维护企业的发展。
  
  
  


·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企业如果想要进行裁员,这并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违法裁员,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那么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照《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劳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


·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政策详细解读
      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政策详细解读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 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一...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您在工作的时候,肯定都是有工作准则的,公司需要遵守我国的法规,作为员工来说,就必须要遵守公司的章程。违法公司的章程的话,公司是有权利进行处罚的。当然了,公司的章程制定也是需要合情合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


·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


·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不管是对于普通职工还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都肩负的有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也就是说,其实公司的一些职权是不可以滥用的。所以说,滥用职权罪不仅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同样也对于公司中的人员具有约束力。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要注意哪些?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要注意哪些?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


·分公司和总公司签订技术合同合法吗?
      分公司和总公司签订技术合同合法吗?不合法,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认为无效,由此产...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2014年3月1日起,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即你说的随便写),你可以认缴一个您希望得到的注册资本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您认缴的这部分注册资本需要在股东商议并规定的年限内补齐,所以建议您认缴一个符...


·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如今很多人选择去创业,这也是很多高校以及回家政策中鼓励去更多的青年人去创业,创业的道路上一般都很艰辛,但是创业会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的收益,而创业这一类公司在法规中叫做个人独资企业,对于独资企业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人具有名誉权,公司、企业等也是具有名誉权的。侵犯公民的名誉权我们可以要求他们赔礼道歉等,但是侵犯企业的名誉权我们应该怎办?侵犯企业名誉权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