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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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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我国公司法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经营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公司中大小事务的决策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设立股东会,股东会可以对公司中的一些重大事项作出决议,那么,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股东会不可以解聘经理。根据法律规定,聘任和解聘经理是董事会的权利,该权利是法定的,股东会的决议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所以股东会没有权利解聘经理。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
  
  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本法第五十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二、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中聘任、解聘经理的职权由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没有相应的权利,因此,股东会解聘经理是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的,该决议无效。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董事会与股东会两者的职权是不同的,不能将其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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