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放在押人员罪和脱逃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羁押犯罪人员的流程,羁押期满犯罪人员才可以得到释放。但是在社会中时常会发生执法人员私放在押人员或者因为看守不严犯罪人员越狱逃脱的现象。那么,私放在押人员罪和脱逃罪的区别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和脱逃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逃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或者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监押场所逃走,脱离监押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逃脱罪的主体是罪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逃脱罪是罪犯实施了逃脱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
  
  
  二、私放在押人员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凡经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逮捕、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罪犯,一般说,都是因他们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监管机关关押罪犯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消除其继续犯罪的条件,私放罪犯,使其逃脱关押,不仅使其有继续犯罪的可能,而且破坏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本罪的对象,是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人民检察院向人比法院提起公诉以前,正处在侦查、起诉阶段的涉嫌犯罪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人民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或者自诉人提出自诉,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所谓罪犯,是指由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宣告为有罪的人。已被判刑劳改的罪犯,一般都是罪行较重或十分严重,有人身危险性,需要与社会隔离的人,对他们实行关押,不仅是因为他们罪行较重,而且为了防止他们继续危害社会。如果把那些有危险性罪犯非法释放,无异于“放虎归山”,为他们继续犯罪创造条件。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他们能否看管好,关系到案件的审判能否正常进行,特别是抓获共同犯罪案件的成员,关系到整个案件能否顺利破获。因此,非法放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会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大的危害,由此可见,把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作为犯罪来惩办,是十分必要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本条规定未说明实施本罪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由于本罪属于渎职类犯罪,所以它必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实施,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或者依法释放罪犯的,均不构成本罪。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看管、管教、押解、提审等便利条件,所谓私放,是指没有经过合法手续,而私自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使其逃避关押。
  
  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可由作为和不作为构成。具行为方式有的是滥用职权,篡改刑期,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合法"逃避关押;有的虽未篡改刑期,但假借事由,将刑期未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擅自作为刑满释放;有的则把依法逮捕的罪犯有意当作错捕释放;也有的利用提审、押解罪犯的机会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谎称罪犯脱逃;或者为罪犯逃离关押场所创造条件等。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采取何种方式,在什么场合,是在关押场所,还是在押解途中,都不影响定罪。但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手段是否恶劣及其危害后果的大小,是量刑考虑的轻重情节。
  
  根据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释放的;
  
  3、为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向其通风报信、提供条件,致使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工作的管教人员和看守人员,以及执行逮捕和押解罪犯的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由于贪赃受贿,有的是出于包庇同伙,有的是徇亲私情等,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综上所述,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是执法治安人员,而逃脱罪的犯罪主体的在押犯人。但是二者的行为过程都是有助于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的制裁和监管。二者都破坏了社会治安环境。私放在押人员罪和脱逃罪的区别是怎样的?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内容仅供参考。
  
  
  


·杀了人自首会判死刑还是会减轻处罚?
      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如果选择自首,司法机关在判决时会给予从轻处罚。实践中,有一些犯罪分子犯的是比较严重的罪行,如杀人、强奸等等,这些犯罪行为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那?杀了人自首会判死刑还是会减轻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杀了人自首会判死刑还是会减轻处罚? ...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


·被拘留看守所可以请律师吗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2023缓刑考验期最多几年
      2023缓刑考验期最多几年 一、缓刑考验期最多几年 缓刑犯是暂缓执行原判刑期,暂不执行原判刑罚不是一缓了之,还有一个考验的问题,即依法为缓刑犯设置一定的考验期,并在该考验期内为其设定了一定的法定义务。 关于缓刑犯的考验期。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考验期限≤5年(但...


·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证据运用规则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侦查、审理阶段,证据是法院最终查明案件真相、做出公正判决的主要依据。证据有很多分类,其中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之分。一般来说,像证人证言就属于典型的直接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证据运用规则是什么?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证据运用规...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安全事故监管的人会受到惩罚,因此这些人为了逃避惩罚便谎报或者不报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以及财产的不必要损失,在我国刑法上称之为谎报安全事故罪。那么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呢?下面是我们整理出来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依照...


·依法刑拘后一般多久批捕
      一、依法刑拘后一般多久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


·珠海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不同的罪行会受到不同的处罚,而即使是同一个犯罪,由于所在的地区不同,即便犯罪情节都是一样的,可能最后的处罚都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了更加详细的量刑标准。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珠海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


·入室盗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一、入室盗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


·个人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个人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


·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并罚怎么判刑
      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都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罪行,对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处罚相信您都比较了解了,那么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并罚怎么判刑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并罚怎么判刑 1、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