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叫工伤认定、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其实可以算是比较常见的了,多数都是因为劳动者本身没有小心注意,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而此时还不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才行。那到底什么叫工伤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1)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部劳社厅函(2004)123号文件《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您所在的单位拒绝为您申请工伤认定的,为了能够有效地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您需要自己或者由您的家属来申请工伤认定。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您需要带齐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有关部门很难将您的情形认定为工伤。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宁波市工伤鉴定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如果想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么有几个步骤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说申请人的申请,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当然想要进行工伤等级的认定的话,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的,下面就来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宁波市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


·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招聘说了年底双薪最后没发怎么办?
      招聘说了年底双薪最后没发怎么办?招聘说了年底双薪最后没发可以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在我们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解除,而且,在解除之后,一般单位会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呢?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保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 一、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开庭后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结果。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因为是请假期间出现受伤,不属于工伤。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劳务合同侵权责任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劳务合同侵权责任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一、劳务合同侵权责任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2、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4...


·在我国工伤认定过期可以人身伤害诉讼吗?
      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过期,可能会造成一些严重影响。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工伤认定过期的处理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工伤认定过期可以人身伤害诉讼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


·工伤期间原待遇绩效工资规定是什么?
      工伤期间原待遇绩效工资规定是什么?工伤期间原待遇绩效工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的发放这样类型的绩效奖金,工伤期间原待遇绩效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企业职工不幸遭遇工伤期间,劳动者的原有的工资待遇在停工期间,应当留薪,原有的工资待遇应该保持不变。劳动者在停工期间所应该被支...


·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是什么意思?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劳动关系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普遍关系,大多数人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都存在于劳动关系之中。在劳动关系中,雇佣者与被雇佣者通过签订劳动协议的方式相联系,当发生雇佣者想解除与其被雇佣者劳动关系的情况时,可通过对劳动关系的解除或劳动关系的终止而达到。那么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