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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样规定离婚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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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选择协议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的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那么,法律怎样规定离婚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
  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
  
  (1)、财产补偿问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工资、奖金;
  (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关于孩子归属问题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综上所述,离婚时对于双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如果一方在婚内出轨,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对自己进行赔偿。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会判给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离婚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是夫妻双方离婚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通常会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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