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二婚财产继承中房产如何继承?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二婚财产继承中房产如何继承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一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详细的法律规定吧!
  
  
  《民法典》再婚房产继承规定
  
  我国《民法典》关于婚前财产归属问题,只有一条规定,但很明确,即: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我国《民法典》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的,而不是以同居的时间或办理酒席的时间作为婚前财产划分的时间点。我们一般可以认为,只要夫妻一方所有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前,或虽在结婚之后取得,但结婚前已明确可以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结婚之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
  
  结婚之前虽未实际获得财产,但结婚之前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如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明确可以继承的财产,而在结婚之后才分割取得上述遗产份额,此时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亦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
  
  《民法典》再婚房产继承规定
  
  “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 “丈夫的婚前财产”=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付出的多少而适当加以调整。
  
  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
  
  3、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四个孩子有权主张继承。
  
  补充: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存款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当做为您丈夫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由相应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存款不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该存款的一半应为您所有,其余的视为您丈夫的遗产,依法继承。
  
  2、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您是死者的配偶,配偶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您有权得到相应的抚恤金。
  
  丧葬费是用于对死者安葬之用,法律对丧葬费的分配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谁垫付的给谁,若有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从以上内容来看,关于《民法典》二婚财产继承,若是没有遗嘱,那就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一切都依据遗产继承法来决定。当然,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也会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您来咨询在线律师。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 一、房屋赠与合同书的书写规则 赠与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赠与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如果一次赠与的财产是多种的,双...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具有法律效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时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
      当房屋租赁到期之后,要是当事人还能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继续续租该房屋。但续租房屋也是有一套流程的,很多人并不清楚究竟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


·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要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通常都会要求双方的名字都出现在房产证上面的,因此这就涉及到进行共同房产的登记问题。那现实中,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1、将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在夫或妻一人名下,无共...


·一、没有社保怎么在合肥买房子?
      一、没有社保怎么在合肥买房子? 没有办法买房。 只要合肥房屋限购政策仍在执行中,你并非本地常住户口,没有社保,你就没有买房资格。 外地人买房需要的条件具体为: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户口本, 3、个人结婚证(未婚则提供未婚证明), 4、连续缴纳一年或者以上...


·房屋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如何进行
      房屋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如何进行 一、合同违约相关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


·夫妻共同财产单独所有的房子还需要拿出来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单独所有的房子还需要拿出来分割吗? 要分割; 房产是你们领证也就是婚后买的,那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房产证名字只能做个参考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


·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不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买的房子认定为个人财产,即使复婚也不能转变了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


·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况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营业税的。那您知道免除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吗?而要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话,营业税又是怎么收取的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像租房纠纷这样的事情,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像租房纠纷这样的事情,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其实租房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个常态,如果租房纠纷解决不好的话,对社会的发展和经营是很不利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温岭房屋出租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温岭房屋出租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


·如遇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如遇一房多卖如何处理?及时向法院起诉,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大多数是由于买卖双方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这期间,原房主又将房子卖给了其他人。一房多卖在多份合同均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程度确定各买受人可请求履行合同的顺序。也就是说在大家都还没有办理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