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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数罪的情况下要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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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同一个人在犯数罪的情况下,往往都是进行数罪并罚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有些时候可能属于吸收犯,那么此时就会是从重进行处罚。那究竟在犯数罪的情况下要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刑法上的关于刑罚的裁量方面的数罪并罚问题是不少初学法律的人困惑、不理解的重要知识点之一,数罪并罚在刑罚的科处与裁量中拥有者极其重要的作用。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应当以行为人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罪为前提。数人共同犯数罪时,人民法院对数人应分别量刑,仍然属于对一人犯数罪,存在数罪并罚问题。数罪并罚的适用应当是在犯罪人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其犯数罪,如果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不存在数罪并罚问题。对于漏罪没有处理的,可以根据相关的追诉时效来决定是否就该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四种,分别是:吸收原则,针对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限制加重原则,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并科原则,针对判处主刑与附加刑的;附加刑的并罚,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以及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主要有: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等三种情形,下面本文就该三种数罪并罚的情形结合案例予以分析介绍:一、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以上便是我国刑法对于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问题所的明确规定。举个例子:李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抢劫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刑期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来决定,即7年至12年之间决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9年。这就是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的计算。二、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即根据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我们仍以上述案例为例:李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抢劫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9年。执行2年后,法院发现李某犯信用卡诈骗罪,经审理,判处有期徒刑3年。那么,李某的刑期该如何去计算呢?根据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即李某的刑期决定应当在9年以上12年以下的幅度内确定刑期,比如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11年。但其实际执行刑期并非11年,根据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所以,李某的实际刑期应为11年减去已经执行的2年,即9年,也就是说李某须再服刑9年。这种对于漏罪并罚的方法叫做“先并后减”。三、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于该种数罪并罚的计算问题我们仍以上文案例为例:李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抢劫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执行2年后,李某对于伙同狱友殴打接受认真改造的赵某,将赵某打成轻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李某的实际执行刑期该如何去算呢?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也就是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9年减去2年等于7年与后罪即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的刑罚3年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实行并罚,即应在7年以上10年以下这个量刑幅度内决定李某的刑罚。如,法院决定李某的刑罚为8年,那么,李某实际需要执行的刑期为8年。这种对于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叫做“先减后并”。前文案例中,因为李某之前已经服刑2年的刑期,加上如今的8年刑期,实际上李某须服刑10年。实践中,犯数罪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就包括发现漏罪和犯新罪,因此针对不同的情况,具体对罪犯的处罚就是不一样的,这里的差异主要就是在并罚的时候,究竟是先并后减还是先减后并,您可不要小看这种处罚方式,实际确定的刑期差异还是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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