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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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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在上班途中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从社会公德角度出发,捡到遗失物的,有保管、返还及通知失主等义务。在保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破坏遗失物。找不到失主的话,应该交给有关部门处理,那么,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民法典》(字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二、拾得遗失物人的义务是什么?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三、拾得遗失物是不当得利么?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综上所述,按照民法总则规定,拾得人具有对遗失物的保管、告知及返还义务。在保管期间,不得故意对遗失物进行破坏、使用。如果联系不到失主,应该尽快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等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派出所会发布招领公告,如果超过六个月还没有人认领的话,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国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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