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国家制度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大方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国家制度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大方向和大范围的内容,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推行。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便于有关责任人员吸取教训,保障病人及医疗单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丹阳市卫生系统内各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制定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 医疗纠纷的处理与委托
  
  第四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第五条 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第六条 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七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第三章 医疗纠纷评析
  
  第八条 医疗机构和市卫生局承担医疗纠纷评析工作,其程序如下:
  
  一、各医疗单位对本单位发生的医疗纠纷必须组织评析,并把评析报告上交市卫生局医政科。
  
  二、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汇总各单位的评析报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剖析、复评,并把评析报告提交局有关领导审批。
  
  三、局有关领导负责对评析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负责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处理意见并对整改、处理结果进行督查。
  
  第九条 医疗纠纷评析工作程序
  
  一、组织建设
  
  1、各医疗单位应分别建立由医院领导、医教、护理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的医疗纠纷评析小组。
  
  2、市卫生局成立评析委员会,由局领导、医政科、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必要时邀请上级相关专业专家参加。
  
  二、 对需进行评析的医疗纠纷的识别
  
  1、医疗单位评析小组评析对象
  
  (1) 凡发生补偿的所有医疗纠纷(包括医药费减免);
  
  (2)虽无补偿,但已严重影响本单位声誉的医疗纠纷。
  
  2、市医疗纠纷评析委员会评析对象:
  
  (1)二级医院补偿额度在5000元以上,镇卫生院在2000元以上的医疗纠纷(不包括医药费减免);
  
  (2)虽无补偿,但已严重影响卫生系统声誉的医疗纠纷;
  
  (3)医疗单位要求评析的医疗纠纷;
  
  (4)当事人对本单位评析结果不满,要求复评的医疗纠纷。
  
  3、医疗纠纷的经济补偿包括以下费用:
  
  (1) 由人民法院裁定,医院应作出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2) 纠纷发生后经行政机关或医院调解,医院应作出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3) 纠纷发生后经行政机关或医院调解,由医院承担(或免除)的医疗费用。
  
  三、医疗纠纷的信息来源
  
  1、病人或家属的投诉;
  
  2、当事单位或当事人的报告;
  
  3、市卫生局或医院在医务工作检查中发现的。
  
  三、医疗纠纷的评析
  
  1、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纠纷处理终结后15日内组织医疗纠纷评析小组进行认真的评析,20日内将评析报告递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2、市卫生局医政科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所上报的医疗纠纷整理后,定期组织评析委员会进行评析。
  
  3、评析内容:
  
  (1)医疗纠纷的原因;
  
  (2)医疗纠纷的性质;
  
  (3)医疗纠纷的评析结果: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
  
  第四章 医疗纠纷性质的认定
  
  第十条 医疗纠纷评析委员会应对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存在的缺陷、应吸取的教训提出书面评析意见。
  
  第十一条 医疗纠纷评析委员会应按情节及后果,认定当事人应承但责任的大小,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一、上级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鉴定属医疗事故的。
  
  二、虽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违反或未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医疗行为,给病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三、由其他缺陷直接导致的医疗纠纷。
  
  四、因医院管理不善、医德医风败坏引起,并导致严重后果,经医疗纠纷评析委员会评析认为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
  
  一、在整个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管理缺陷、医德医风缺陷或其他缺陷,但够不上“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二、存在医疗缺陷,但该缺陷与不良后果无直接因果关系。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应认定为不可避免的医疗纠纷: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六种不属医疗事故的情形;
  
  二、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无过失,由难以预见或虽在预料之中,也已采取了预防措施,但终因难以防范的原因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第五章 医疗纠纷责任人员的处理
  
  第十五条 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责任人员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额分段计算比例如下:
  
  A段、0—1万元(包括1万元):25%
  
  B段、1—2万元(包括2万元):20%
  
  C段、2—5万元(包括5万元):15%
  
  D段、5—10万元(包括10万元):10%
  
  E段、10万元以上:5%
  
  一、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万元以内(包括1万元):主要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
  
  二、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2万元(包括2万元):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B段;
  
  三、补偿(赔偿)费额度在2—5万元(包括5万元):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B段+C段;
  
  四、补偿(赔偿)费额度在5—10万元(包括10万元):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档半年,并相应下降全部待遇,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B段+C段+D段;
  
  五、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0万元以上: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档一年,并自费到上级医院进修半年,进修结束后提供进修合格证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卫生局考核合格后重新执业,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B段+C段+D段+E段;
  
  第十六条 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责任人员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额分段计算比例如下:
  
  A段、0—2万元(包括2万元):30%
  
  B段、2—5万元(包括5万元):25%
  
  C段、5—10万元(包括10万元):20%
  
  D段、10万元以上:15%
  
  一、补偿(赔偿)额度在2万元以内(包括2万元):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
  
  二、补偿(赔偿)额度在2—5万(包括5万元):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档半年,并下降全部待遇,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B段;
  
  三、补偿(赔偿)费额度在5—10万元(包括10万元):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停聘3个月,期间自费到上级医院进修,进修结束后提供进修合格证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卫生局考核合格后重新执业,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档一年,并下降全部待遇,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分为A段+B段+C段;
  
  四、补偿(赔偿)费用额度在10万元以上: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停聘半年,自费到上级医院进修一年,进修结束后提供进修合格证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卫生局考核合格后重新执业,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档二年,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B段+C段+D段;
  
  第十七条 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一级事故:主要责任人停聘一年,期间自费到上级医院进修,进修结束后提供进修合格证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卫生局考核合格后重新执业,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档三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B段+C段+D段:
  
  A段、0—2万元(包括2万元):35%
  
  B段、2—5万元(包括5万元):30%
  
  C段、5—10万元(包括10万元):25%
  
  D段、10万元以上:20%
  
  第十八条 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停聘一年,期间自费到上一级医院进修,进修结束后提供进修合格证书,由
  
  本人提出申请,经卫生局考核合格后重新执业,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档二年,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B段+C段+D段:
  
  A段、0—2万元(包括2万元):32%
  
  B段、2—5万元(包括5万元):27%
  
  C段、5—10万元(包括10万元):22%
  
  D段、10万元以上:17%
  
  第十九条 次要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人承担费用的30%。
  
  第二十条 同一人员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且均为主要责任人,应予辞退,个人档案转入人才市场。
  
  第二十一条 停聘、待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卫生局《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执行。
  
  第六章 管理者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二级医院发生补偿(赔偿)额度大于5万元(指单起,下同)并经评析或鉴定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发生科室的负责人扣除相应岗位津贴6个月,由于医院管理不善引发的,相关的职能科室负责人扣除相应岗位津贴6个月。
  
  第二十三条 二级医院发生补偿(赔偿)额度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上并经评析或鉴定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该纠纷发生科室的负责人扣除相应岗位津贴一年 ,由于医院管理不善引发的,相关的职能科室负责人扣除相应岗位津贴一年,医院分管院长扣除一年岗位津贴,经查实有失职行为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二级医院发生补偿(赔偿)额度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元)的医疗纠纷,并经评析或鉴定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发生科室的负责人应辞职 ,由于医院管理不善引发的,相关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应辞职,医院院长、分管院长扣除当年年终效益工资。
  
  第二十五条 镇卫生院发生补偿(赔偿)额度在2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并经评析或鉴定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卫生院分管副院长扣除当年年终效益工资10%。镇卫生院发生补偿(赔偿)额度在6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并经评析或鉴定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卫生院院长、分管副院长扣除当年效益工资20%,经查实有失职行为者,视情节予以相应行政处分。
  
  第七章 医疗纠纷、事故的备案登记
  
  第二十六条 各医疗机构瞒报、漏报医疗纠纷(指发生补偿或减免医药费用的医疗纠纷),包括发生纠纷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评析,经查实每发现一起扣考核总分20分。
  
  第二十七条 卫生局对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登记备案,并纳入个人档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纠纷信息来源;
  
  二、当事人员的书面陈诉和认识;
  
  三、院部对事件的调查报告;当事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的证据和检验、检查报告;
  
  四、医疗专家鉴定组的鉴定报告;
  
  五、医院的处理意见;
  
  六、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协议书;
  
  七、院科医疗纠纷的评析结论。
  
  八、卫生局医疗纠纷评析委员会的评析结论
  
  九、卫生局对主要责任人的行政处理意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医疗纠纷小组或评析委员会为一专业技术组织,其评析结果供卫生行政部门参考,不成为法律诉讼对象。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市卫生局。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不同的地区是不一样的,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才是最好的制度。我们在上文推荐了丹阳市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希望对您有参考作用。如还有其他疑问,我们建议登陆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
  
  


·怎么对非法行医罪量刑处罚 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为他人治病,
      怎么对非法行医罪量刑处罚 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为他人治病,多数情况下就会构成刑事犯罪——非法行医罪。但在具体定罪处罚之前,需要先对非法行医进行认定,您知道是如何认定的吗?而非法行医罪的量刑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有哪些特征
      医疗事故有哪些特征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与...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在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医疗事故的责任是医疗机构的,那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相反,如果不是,该纠纷的处理就会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解决即可。那么,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呢?我们来带着您一起学习学习吧!...


·申请医疗过错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医疗过错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医疗过错的程序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


·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损害一般就是指医院在给病人治疗过程中,因为某些行为不当而导致病人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等后果的行为。这种医疗损害事件都会被要求进行赔偿,在法律上也也对医疗损害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条件。那么,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就让我们来带着您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


·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否有规定
      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否有规定在医患关系已经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国家出台了诸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院方和患者的基本利益。即使发生医疗事故以后,针对医疗事故的赔偿金不是由院方,也不是由家属本人说了算的,因为国家制定的都有赔偿标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否有规定? 一、医疗...


·医院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


·哪些属于医疗事故2023
      哪些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


·我国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
      我国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对于医疗纠纷,如果双方不能很好解决,一般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交由法院进行处理。因此,当事人除了要了解医疗诉讼程序,以及收集证据等方面的内容之外,还要知道医疗纠纷诉讼费的相关内容,毕竟这与自身利益有一定的联系。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 一、...


·医疗过错如何赔偿,有哪些具体赔偿项目?
      医疗过错如何赔偿,有哪些具体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


·哪些医疗事故鉴定不会受理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会受理的情况。因此,如果向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是否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的,应当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