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标代理合同投资总额怎么确认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招标代理合同投资总额怎么确认工程建筑修建之初,是需要有招标投标的过程的,为了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对于招标投标的流程和报价等都有着管理法规。所以,在双方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的时候,合同中对于投资总额的确认也是有要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招标代理合同投资总额怎么确认?
  一、招标代理合同投资总额怎么确认?
  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设总费用。如果招标文件是控制价(拦标价)的话,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此价格。一般都有报价公式,下浮在10%以内。
  二、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2、招标代理范围;3、招标代理内容;4、招标代理时限;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6、双方权力和义务;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8、其他;9、合同生效与终止;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 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四)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二、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1、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 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2、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3、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潍坊市 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4、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5、凡公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暗箱操 作等行为一经投诉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3年内不准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代理合同中的投资总额的确认是不能高于招标文件上的价格的,投标方在报价、确认价格的时候,其实是有计算公示的,而且上下浮动率需要保持在百分之十左右。合同中需要遵守此规定,还包括招标代理的范围和内容等,这些在合同中都是需要写清楚的。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了哪些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了哪些保险合同关系人就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间接关系的人,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保险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是指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在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并且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用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合同可以为第三人利益订立,投...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样本 甲 方: 乙方(居间人): 委托人: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


·同时抗辩权存在那些合同,其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同时抗辩权存在那些合同,其执行方式是怎样的?在我国法律中,是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这一概念的,并且区别于抗辩权。对于抗辩权来说,是合同一方具有的权利;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双方可以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这个概念可能很多人不太理解,下面我们将其相关知识介绍给您,同时抗辩权存在那些合同?请往下...


·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有哪些既然选择担保就必然要签订担保合同,但即便签订了合同,在担保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变故,那么此时就可能会出现担保合同变更,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允许出现担保合同变更?现在就由我们的我们来为您解答疑惑。 一、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及需要满足的条件 1、因显失公平而...


·单位签订合同签了毁约怎么赔偿?
      单位劳动合同签了毁约怎么赔偿?赔偿金按经济补偿的两倍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合同保全制度中的撤销权
      合同保全制度中的撤销权 一、概念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二、内容 1、撤销权的性质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故又称废罢诉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受益人返...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一、赠与合同 1、含义 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移,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2、性质 ①双方...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


·意向金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意向金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意向金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定金合同应该怎么写?定金合同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有着其强大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关于这种约束力是否执行,合同的有效性,是其的充要条件。那么遇到无效合同我们又该如何追究赔偿责任呢?下面请听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怎么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


·撤销权人是不是合同签订人和行使权力条件
      撤销权人是不是合同签订人和行使权力条件 对于您想了解的合同的撤销权其实就是说的可以有权撤销合同的权利,至于撤销使用权人如果因为合同中内容欠缺了具有生效的要件,而享有以自己单方面的意思撤销就是撤销已成立的合同权利。那么我们对于这个行使撤销权人是不是合同签订人,行使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